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厅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262条,访问量312万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文档量862条,其中通知公告320条,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6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502条。部门动态共发布1303条数据,其中自然资源要闻276条,市县动态229条,媒体之声51条,专题专栏493条,其他动态要闻栏目254条。互动交流共发布97条数据,其中在线访谈1次,征集调查3次,其他互动交流栏目93条。通过“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征地批复共计730份,内容覆盖征地工作批前、批中、批后全流程,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湖北省测绘资质审批拟批准结果公示43期,湖北省矿产品市场价格动态监测月度报告11期,湖北省矿业权冻结信息15条等。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和载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湖北自然资源”全年共推送309期共计936条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处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44件,本年度共办结646件(其中2022年度结转11件),剩余9件结转至2024年度继续办理。646件答复中,予以公开的60件,部分公开的229件,不予公开的9件,无法提供的348件,不予处理的0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厅现行有效规章、行政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归集并推送至省数据库。强化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观、文字关。门户网站实行24小时读网值班制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方式,由专人每日检查各类栏目、链接、数据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升网站日常管理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制定我厅门户网站优化方案,从调整栏目布局、新增“热点推荐”“智能助手”“数据开放”等方面优化平台建设。首页增设“地灾气象风险预警”“热点推荐”个性化版块,完成“湖北自然资源智能小助手”“全站搜索”“内容敏感字检测”“链接检测”功能的开发完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的工作提示》,从压实责任、规范发布、落实制度等方面提醒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每季度定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平台建设安全、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会,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政务公开、法规和征地信息公开等相关同志参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基层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网上监测,对各市州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及答复情况通过电话、信函、在线申请的方式开展排查。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我厅绩效考核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征集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栏目开设及内容发布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0 | 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98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7 | 37 | 0 | 0 | 0 | 0 | 64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2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0 | 10 | 0 | 0 | 0 | 0 | 6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19 | 10 | 0 | 0 | 0 | 0 | 22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30 | 17 | 0 | 0 | 0 | 0 | 34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08 | 38 | 0 | 0 | 0 | 0 | 6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1 | 0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对厅信息公开不服的被复议案件13件,审结7件,其中:纠错1件,维持6件,尚未审结6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9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3件,其他结果6件;经复议后起诉4件,审结4件,其中:维持3件,其他结果1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 | 1 | 0 | 6 | 13 | 13 | 0 | 6 | 0 | 19 | 3 | 0 | 1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2022年省政府考评发现问题及我厅自查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厅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照《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网上监测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主管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内容,完善解读要素,调整优化“湖北自然资源政务知识库”,开展问答式解答。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案卷全面梳理,分析答复内容的变化,发现工作规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建议留言栏目的政策咨询仍需继续提升答复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不断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继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筑牢公开基础。持续优化平台建设,加速推进“湖北自然资源智能小助手”开发工作,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长江荆江段及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新增“项目建设信息”“工程建设招投标”栏目,公开含项目审批、建设进展、招投标信息等体现项目建设生命周期内容。二是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策划设计“耕地流失问题整改 湖北在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专栏。三是为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鄂惠登”及其卡通形象“楚楚”和“惠惠”正式发布,围绕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策划设计“不动产登记”特色业务专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信息”等重点领域栏目持续公开相关内容。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