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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首创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 精心打造“流动的司法局”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2 加入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司法厅和武汉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武昌区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首创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持续优化全方位法律服务供给,精心打造“流动的司法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惠企便民新时代司法新常态。一、基本情况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是一套综合集成的法治产品,是一个法治惠民的活动载体,是一个多元融合的法律服务平台,“大篷车”集聚武昌普法、法援、调解、律师、复议、公证等六大司法行政职能,联动武昌辖区N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通过“6+N”模式,坚持每周集中半天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订单式”“套餐式”法律服务,精心打造“流动的司法局”,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普惠多元的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自2022年5月启动以来,累计开展活动50余场,覆盖武昌区14条街道70余个社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群众各类咨询2万余人次,惠及企业和群众50余万人,活动受到司法部、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该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活动信息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社、学习强国、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200余次。二、主要做法一是整合资源,“立体式”服务织密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作为武昌区“流动的司法局”,通过采取“6+N”模式,对内充分整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复议咨询、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全业务”资源,始终秉持普法利民、法援惠民、调解暖民、律师助民、复议为民、公证便民等六大法治惠民举措,对外积极联动全区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共筑“同心圆”、共建“服务网”、共解“群众忧”。一年来,已有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50余家单位参与到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中。二是契合需求,“菜单式”服务回应关切。司法为民既要全面立体,又要精准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立足于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关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通过走访调研、交流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点单式”法律宣传,提供“问诊式”法律咨询,探索“套餐式”法律服务,实现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组合、精准匹配和集中供给,真正实现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先后深入珞珈创谷、斗转科技园、海创云等30余家企业园区和70余个社区走访调研等,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法治需求。三是聚合主题,“延伸式”服务全域覆盖。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活动场地、受众不同,相应地全面纳入服务主题和内容,既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六大法治资源,也纳入婚姻家庭、劳动保护、立法建议收集、协商在一线、心理咨询等30余项服务事项,既提供法治讲座、公证咨询等法律服务,也积极探索武昌司法品牌新路径,先后在斗转科技园、武汉数创大厦成立武昌区法治惠企便民服务中心,在南湖、黄鹤楼、中南路、水果湖等4条街道分别成立武昌区司法局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移动式“大篷车”承载多选服务套餐,深入基层持续传播新思想,传递正能量,传唱主旋律,传送好声音,着力构建法治惠企便民的新时代司法新常态。 四是结合渗透,“融合式”服务凝聚合力。注重将“大篷车”活动与“下察解暖”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推动法治政府、法治武昌、法治社会建设相配合,与推进“美好环境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相融合,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惠企便民服务大格局。积极发挥全区30余名“八五”普法讲师团、426名社区“法律明白人”、160余名社区法律顾问以及青年普法志愿者等志愿队伍力量,广泛倡议、宣传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各类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参与“大篷车”活动,坚持全员发动、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当好法治惠民的“智囊团”、平安维稳的“灭火器”、司法为民的“服务员”,用心用力解决好居民“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实现了“等你进门”到“送法上门”的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化被动为主动,打破传统窗口服务、坐堂办公的固有模式,将服务阵地从办公室搬到了街头巷尾,变“你进门”为“我上门”,用我“多跑腿”换你“少跑路”,及时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进群众心坎里上,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二是实现了“上级要求”到“群众需求”的转变。在项目内容上,不限于上级要求,更贴近群众需求,变“我派单”为“你点单”,始终秉持“党政所急、群众所需、企业所盼、自身所能”的总要求,精心安排法律服务内容,做到民呼我应、有求必应,精准惠企便民“更走心”。三是实现了“一家推动”到“整体联动”的转变。在统筹推进上,不再是司法局一家单打独斗和各部门各自为政,而是统筹联动全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变唱“独角戏”为跳“集体舞”,通过“大篷车”一车统揽、“6+N”一站集成,为企业群众送上“法治套餐”,构建齐抓共管“大法治”。四是实现了“零星成效”到“常态长效”的转变。在组织落实上,注重在“常”“长”二字上功夫,变“短计划”为“长规划”,不求一蹴而就,只求久久为功,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主题、周有活动,打造司法为民“新常态”。附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司法厅和武汉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武昌区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首创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持续优化全方位法律服务供给,精心打造“流动的司法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惠企便民新时代司法新常态。

一、基本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是一套综合集成的法治产品,是一个法治惠民的活动载体,是一个多元融合的法律服务平台,“大篷车”集聚武昌普法、法援、调解、律师、复议、公证等六大司法行政职能,联动武昌辖区N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通过“6+N模式,坚持每周集中半天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订单式”“套餐式”法律服务,精心打造“流动的司法局”,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普惠多元的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20225月启动以来累计开展活动50余场,覆盖武昌区14条街道70余个社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群众各类咨询2万余人次,惠及企业和群众50余万人,活动受到司法部、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活动信息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社、学习强国、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20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是整合资源,“立体式”服务织密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作为武昌区流动的司法局,通过采取“6+N”模式,对内充分整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复议咨询、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全业务”资源,始终秉持普法利民、法援惠民、调解暖民、律师助民、复议为民、公证便民等六大法治惠民举措,对外积极联动全区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共筑“同心圆”、共建“服务网”、共解“群众忧”。一年来,已有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50余家单位参与到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中。

二是契合需求,“菜单式”服务回应关切。司法为民既要全面立体,又要精准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立足于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关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通过走访调研、交流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点单式”法律宣传,提供“问诊式”法律咨询,探索“套餐式”法律服务,实现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组合、精准匹配和集中供给,真正实现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先后深入珞珈创谷、斗转科技园、海创云等30余家企业园区和70余个社区走访调研等,了解企业和群众的法治需求。

三是聚合主题,“延伸式”服务全域覆盖。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活动场地、受众不同,相应地全面纳入服务主题和内容,既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六大法治资源,也纳入婚姻家庭、劳动保护、立法建议收集、协商在一线、心理咨询等30余项服务事项,既提供法治讲座、公证咨询等法律服务,也积极探索武昌司法品牌新路径,先后在斗转科技园、武汉数创大厦成立武昌区法治惠企便民服务中心,在南湖、黄鹤楼、中南路、水果湖等4条街道分别成立武昌区司法局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移动式“大篷车”承载多选服务套餐,深入基层持续传播新思想,传递正能量,传唱主旋律,传送好声音,着力构建法治惠企便民的新时代司法新常态。

四是结合渗透,“融合式”服务凝聚合力。注重将“大篷车”活动与“下察解暖”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推动法治政府、法治武昌、法治社会建设相配合,与推进“美好环境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相融合,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惠企便民服务大格局。积极发挥全区30余名“八五”普法讲师团、426名社区“法律明白人”、160余名社区法律顾问以及青年普法志愿者等志愿队伍力量,广泛倡议、宣传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各类法律服务供给主体参与“大篷车”活动,坚持全员发动、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当好法治惠民的“智囊团”、平安维稳的“灭火器”、司法为民的“服务员”,用心用力解决好居民“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等你进门”到“送法上门”的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化被动为主动,打破传统窗口服务、坐堂办公的固有模式,将服务阵地从办公室搬到了街头巷尾,变“你进门”为“我上门”,用我“多跑腿”换你“少跑路”,及时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进群众心坎里上,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二是实现了“上级要求”到“群众需求”的转变。在项目内容上,不限于上级要求,更贴近群众需求,变“我派单”为“你点单”,始终秉持“党政所急、群众所需、企业所盼、自身所能”的总要求,精心安排法律服务内容,做到民呼我应、有求必应,精准惠企便民“更走心”。

三是实现了“一家推动”到“整体联动”的转变。在统筹推进上,不再是司法局一家单打独斗和各部门各自为政,而是统筹联动全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变唱“独角戏”为跳“集体舞”,通过“大篷车”一车统揽、“6+N”一站集成,为企业群众送上“法治套餐”,构建齐抓共管“大法治”。

四是实现了“零星成效”到“常态长效”的转变。在组织落实上,注重在“常”“长”二字上功夫,变“短计划”为“长规划”,不求一蹴而就,只求久久为功,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主题、周有活动,打造司法为民“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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