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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湖北省统计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3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总体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23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试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分工,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上级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确保办理流程规范、答复精准。2023年全年依申请公开113项,均做到件件按时回复。(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把出口关。及时发布《湖北省统计局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启动政务“一张网”共享交换平台升级、门户网站国产化环境升级改造。2023年,通过湖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844条。“湖北统计微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18条,订阅数25828个。湖北统计微博全年发布信息311条,关注量26559人。(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统计局《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2023版)》和年度目标考核。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布工作提示,不断改进工作。结合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12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1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12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110100113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81000029(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70000027(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60010057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11110100113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本年度的改进情况: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谢高波于12月11日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在说”在线访谈节目向社会公众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通过图说等形式,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智能问答平台功能不够完善。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优化智能问答平台设计,更快更好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二是采用视频、图解等形式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予以解答。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会办人大建议4件,会办政协提案3件,按时办结率、沟通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信息。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因省统计局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故通过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开了本单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2023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试行)》,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分工,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上级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确保办理流程规范、答复精准。2023年全年依申请公开113项,均做到件件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把出口关。及时发布《湖北省统计局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启动政务“一张网”共享交换平台升级、门户网站国产化环境升级改造。2023年,通过湖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844条。“湖北统计微讯”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18条,订阅数25828个。湖北统计微博全年发布信息311条,关注量26559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统计局《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2023版)》和年度目标考核。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布工作提示,不断改进工作。结合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1

1

0

1

0

0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1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0

0

0

0

0

2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0

0

1

0

0

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1

1

0

1

0

0

1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省统计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本年度的改进情况: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谢高波于12月11日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在说”在线访谈节目向社会公众解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通过图说等形式,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智能问答平台功能不够完善。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优化智能问答平台设计,更快更好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二是采用视频、图解等形式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予以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省统计局会办人大建议4件,会办政协提案3件,按时办结率、沟通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机构概况、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信息。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因省统计局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故通过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开了本单位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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