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15 加入收藏
财政局: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   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   万元,此次实际下达   万元。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属政府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享受转移支付的市县要科学制定规划,将资金重点用于生态保护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生态环境、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明显变化,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益。附件: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分发市县)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1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xls

        财政局:

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   万元,其中:已提前下达   万元,此次实际下达   万元。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通过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属政府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享受转移支付的市县要科学制定规划,将资金重点用于生态保护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生态环境、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明显变化,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益。


附件: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表(分发市县)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1日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