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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随州市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销号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0 加入收藏
随州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省安委会《关于2023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鄂安〔2023〕3号)将随州市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督办政府为随州市人民政府,督办厅局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随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市安委办积极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任务。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9〕1号)有关规定和随州市安委办《关于提请对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的请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议对随州市G240国道K1186+237-K1217+653路段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函》、省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随州G240国道K1186+237-K1217+653路段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建议》意见,省安委办同意随州市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0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随州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

省安委会《关于2023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鄂安〔2023〕3号)将随州市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督办政府为随州市人民政府,督办厅局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

随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市安委办积极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9〕1号)有关规定和随州市安委办《关于提请对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的请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议对随州市G240国道K1186+237-K1217+653路段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函》、省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随州G240国道K1186+237-K1217+653路段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建议》意见,省安委办同意随州市G240国道柳林段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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