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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地质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加入收藏
为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三、体检地点湖北省地质职工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63号,湖北省环保厅对面),联系电话:180 6212 9822、159 2626 9081。四、体检时间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参加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点前到湖北省地质职工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确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需提前向所报考单位报告有关情况。附件: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体检须知湖北省地质局 2023年10月27日附件: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体检须知1.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2.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2张1寸彩色照片,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统一使用湖北省地质局制定的体检表;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3.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单位核定收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4.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过程中严禁亲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5.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8时后禁食,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彩超检查。6.抽血完毕后请按压抽血针孔五分钟,勿搓勿揉,防止渗血引起局部血肿。7.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未婚不做妇科检查;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按医嘱暂缓胸部X光等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10.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配合复检视同放弃,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11.全部项目检查完后请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附件:

为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按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地点

湖北省地质职工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63号,湖北省环保厅对面),联系电话:180 6212 9822、159 2626 9081。

四、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

参加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点前到湖北省地质职工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确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需提前向所报考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附件: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体检须知



湖北省地质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体检须知

1.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2张1寸彩色照片,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统一使用湖北省地质局制定的体检表;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单位核定收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过程中严禁亲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8时后禁食,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彩超检查。

6.抽血完毕后请按压抽血针孔五分钟,勿搓勿揉,防止渗血引起局部血肿。

7.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未婚不做妇科检查;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按医嘱暂缓胸部X光等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配合复检视同放弃,复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11.全部项目检查完后请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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