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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栏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15 加入收藏
点政征预告字〔2023〕第4号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韩家坝村民委员会、天王寺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拟预征收韩家坝村、天王寺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点军区陡山沱过江通道南接线涉铁交叉工程项目用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总面积13.0816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1644公顷),其中:韩家坝村6.4874公顷(含耕地0.0955公顷)、天王寺村6.5942公顷(含耕地0.0689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二、征收土地目的拟用于宜昌市陡山沱过江通道南接线涉铁交叉工程用地。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征地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四、其他事项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韩家坝村、天王寺村。特此公告。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3日附件:


点政征预告字〔2023〕第4号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韩家坝村民委员会、天王寺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拟预征收韩家坝村、天王寺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宜昌市点军区陡山沱过江通道南接线涉铁交叉工程项目用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总面积13.0816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1644公顷),其中:韩家坝村6.4874公顷(含耕地0.0955公顷)、天王寺村6.5942公顷(含耕地0.0689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用于宜昌市陡山沱过江通道南接线涉铁交叉工程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征地事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韩家坝村、天王寺村。

特此公告。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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