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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加入收藏
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连续六年在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

  202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连续六年在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位统筹、系统推进,责任履行更加扎实有效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3次,将流域综合治理、“双集中”发展、“四个重大”等重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邀请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作专题辅导,将4月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月,推动学深悟透做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会议述法,市委书记熊征宇现场主持并点评,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现全覆盖。围绕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326个。

  二是创新推进举措。规范化、常态化、全域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龙泉镇3个地区和市政府“聚法治之力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夷陵区政府“推进县级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个项目获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数量全省第一。创新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及建设标准,填补基层法治建设机制空白。高标准举办第四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致敬礼活动,“双十”评选获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深化地校合作,与三峡大学共建法学研究生工作站,探索法治人才培育机制。2023年2月24日,市政府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测评结果为“满意”。通过召开市政府专题会、印发方案、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出台市级应知应会清单。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等制度,市政府党组集体学法5次,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参考率及合格率、宪法宣誓覆盖率均达100%。坚持在各类主体班、研讨班、专题班中开设宪法、民法典、政务处分法等法治课程,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良法善治、护航发展,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宜昌市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法治方式守护青山绿水、助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起草《宜昌市城区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为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决策。制定发布市县乡三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不断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效。出台《宜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印发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全面规范、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7次、市长例会27次,审议新能源电池材料规划方案、绿色智能船舶支持政策、滨江地区风貌管控实施办法等决策事项196项,均按程序交由市司法局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聚焦“3+2”主导产业布局,出台《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宜昌市支持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地标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为加快构建“12520”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制度供给。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7件,报备率、及时率、合法率均达100%。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2042件,修改58件、废止428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改革创新、多维赋能,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发布市级731项、县级11155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10件民生关键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1150”服务模式实现市县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减跑动,总体即办件率达82%,可全程网办率97%,掌上可办事项1021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290项,宜荆荆都市圈通办事项638项。深化“智简审批”改革,50个事项实现智能审批,429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服务。优化“帮办代办”机制,为1816个项目提供帮代办服务。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率达100%。

  二是加速“数字政务”发展。搭建无证明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库,累计全量归集117类证照340余万条数据,助推政务服务刷脸即办、刷身份证即办,项目获评2023年全省信用承诺优秀案例。建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底座平台。大力推进城市大脑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数字综合平台、“四个重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26个应用场景投入使用,市级数据中心建成人口、房屋等54类中心库及36个专题数据库,汇聚37个部门86亿条数据,有力支撑城市治理数字化。

  三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104项改革事项、145个试点地区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宜昌连续3年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为全省唯一地区跻身“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全国地级市前十。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内容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四个重大”工作机制,聚焦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开展“四进四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0219件次,帮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1亿元。组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团,“万所联万会”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刊载。设立“创客法律服务中心”,为创新创业者、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入选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实践案例。

  (四)依法用权、深化监督,权力运行更加严格规范

  一是聚焦执法行为抓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逐步实现重点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深化部门联动,加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以法治力量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宜昌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市级19家执法部门制定清单事项756项,办理包容审慎执法案件7万余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成功举办首届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组织9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32名新上岗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二是做实执法监督树规范。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全部设置行政执法监督局,配强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权威。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六步工作法”,评选案卷168件,反馈并推动整改具体问题421个。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开发行政执法监督线上举报投诉平台,建立“1+N”线索收集联动机制,全年收集有效行政执法问题线索532条,办理监督案件325件,制发建议书218份,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40条。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促规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39件,政协建议案和提案402件,满意率均为100%。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办结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46件,调解率33%,纠错率14%;经复议后行政应诉案件80件,未有被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撤销或变更,保持零投诉、零信访;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县两级348个单位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1974个,占比80.90%,较上年度增长54.1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14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5场次,10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全年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207件,涉案金额6.9亿元。

  (五)普治并举、守牢底线,依法治理更加精细惠民

  一是多形式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代表湖北省接受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并获高度肯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普法宣传“十大重点行动”,打造“龙头+品牌+渠道”法治宣传链,成功举办法治小品比赛、屈原法治文化论坛等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62次,以案释法130余期、旁听庭审160余次,培育“法律明白人”10530名,普法效果进一步深入。

  二是多举措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持续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回应群众多元法律服务需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优化公证服务,大力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深化“互联网+公证”,加强市县公证协作,全年办理公证事项19778件,同比增长23%。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3.06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获“满意”通过。高标准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全年办理司法鉴定事项8379件。严格依法办理仲裁案件,全年受理仲裁案件694件,标的额9.21亿元。

  三是多维度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基层治理“宜昌范式”入选2023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年受理信访案件3.6万件,按期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99.14%。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改革,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司联调”等联动机制,全年调解纠纷2.9万件,成功率达98%。严格“两类人员”管理,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2人、安置帮教对象12998名,未发生极端暴力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全市109个司法所全部落实副科级建制、单独核编,按照“2+N”配备人员386名,基层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逐步显现。

  (六)防范风险、强化管控,应急处突更加有序有力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燃气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修编33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管理质效。深入开展强安固盾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做到排查全覆盖、风险全起底、重大隐患全清零。紧盯旅游景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严格监管执法,压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社会安定、大局安稳。

  三是强化事先预防。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推进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试点建设。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调度和信息报告等制度,保持市、县、乡、村四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和通信畅通。强化宣传演练,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应急事故演练,不断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坚固底盘。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全面推广“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证照数据共享等工作力度还不够,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还需持续发力。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质量不高,一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三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还需加快推进,县市区复议机构建设及专业力量配备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2023年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政府规章制定及法律顾问管理、流域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近20次。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集中学习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厉行法治;讨论研究《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重要文件,推动强弱项、抓基础、提质量;组织讨论《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出席宜昌市第四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致敬礼活动并致辞,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凝聚法治合力。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压实第一责任强保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探索建立各层次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制度,全面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促建添动力。强化考核督察,优化考核指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推广承诺即入制、准入即准营。进一步下沉政务服务事项,拓展“宜格服务”掌上办功能,扩大跨域通办,推进全程网办。加强数据归集整理,持续打造“无证明城市”。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科学引导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能级。开展“四进四送”公益法律服务等活动,探索“产业链+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效能。开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统筹推进立改废相关工作,夯实良法善治基础。强化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依法治理筑根基。稳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筑牢全民法治信仰。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健全群众诉求“宜接就办、未诉先办”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巩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成果,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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