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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 生产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8 加入收藏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单位的规范管理与安全运行。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按照许可证总数量的10%-30%比例,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被检单位。二、检查内容省科技厅负责成立检查组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执法人员、检测机构人员和专家成员组成。1.核查上一年度年检或许可申请中,专家评审意见是否落实;2.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含运输单位):对实验动物(含外省输入)微生物携带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并核查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范围(动物品种、饲养面积)以及销售(合格证开具)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3.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对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并检查实验动物来源,检查由未取得生产运输许可的单位供应动物情况、动物实验项目伦理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三、检查时间2023年5月至10月(提前一周通知被检查单位)。四、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对被检查单位提出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涉及违法的,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果由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布,并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五、相关要求各单位提供近半年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相关记录,涉及实验动物进口事项的单独准备相关材料,配合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工作;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期满,并符合简化实验动物许可程序(鄂科技发基〔2022〕5号)取得许可证的单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请相关单位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附件:2023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六、联系方式联系单位:省科技厅基础处联系电话:027—87135809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27日附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单位的规范管理与安全运行。根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按照许可证总数量的10%-30%比例,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被检单位。

二、检查内容

省科技厅负责成立检查组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执法人员、检测机构人员和专家成员组成。

1核查上一年度年检或许可申请中,专家评审意见是否落实;

2.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含运输单位):对实验动物(含外省输入)微生物携带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并核查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范围(动物品种、饲养面积)以及销售(合格证开具)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对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进行抽样检测,并检查实验动物来源,检查由未取得生产运输许可的单位供应动物情况、动物实验项目伦理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动物生物安全)。

三、检查时间

20235月至10月(提前一周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对被检查单位提出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涉及违法的,按照《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果由省科技厅向社会公布,并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提供近半年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相关记录,涉及实验动物进口事项的单独准备相关材料,配合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工作;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期满,并符合简化实验动物许可程序(鄂科技发基〔2022〕5号)取得许可证的单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请相关单位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附件:2023年度湖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基础处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4月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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