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枝江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枝江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枝江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68号)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宜人社发〔2023〕2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入驻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落户枝江,并承诺在本地经营期限不低于5年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人社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纳入国家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或规模以下企业通过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后,纳入国家统计(“小进规”)规模以上企业。
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入驻奖励
1.购房补贴。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其新购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配套用房和附属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租房补贴。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其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第一至第三年给予租金减免,第四至第五年给予每平方米10元/月的租金补贴。
3.装修补贴。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其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的,按照租用或购置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述补贴实行先交后补,租房补贴自申请奖励年度起累计5年,享受补贴的用房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办公,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否则所获办公用房补贴须全额退还市财政。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同一物业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和装修补贴。
(二)财政奖励
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当年财政贡献度20万以上的,第一至第三年按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值的100%给予奖励,第四至第五年按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值的50%给予奖励。
第四条 企业申报材料:
(一)企业入园申请。申请扶持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入园申请及认定材料的复印件,包括: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扶持政策申请。达到扶持政策规定的支持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企业,须向入驻产业园运营机构提出政策申请材料,包括:
1.产业园扶持政策申报表(附件2);
2.申请第一类入驻奖励政策的,需提供产业园房屋购房协议或租赁协议、房屋装修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3.申请第二类财政奖励政策的,需提供企业申请年度税收缴纳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入驻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入驻月份提供)。
第五条 政策奖励拨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入驻产业园的运营机构申报政策奖励。产业园运营机构负责申请材料收集,同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
(二)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由市人社局到统计部门查询确认企业纳入情况;申请第二类财政奖励政策的,由市人社局到税务部门查询确认企业税收情况。
(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兑现资金统一拨付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按规定拨付至申报企业。
符合本扶持政策的同一事项或同类项目,同时又符合本地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奖励原则上次年兑现,特殊情况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预兑现。扶持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 企业入园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应落户本辖区后方可享受以上扶持政策。涉及连续性的奖励政策,自入驻企业满足本政策条件之日起计算,可从有效期2028年12月31日起顺延至政策享受期末。政策享受期内,不再符合适用对象条件的,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按退出时间计算终止政策享受。
第七条 产业园运营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纳入失信名单,相关奖励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全额追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枝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申请表
2.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申报表
附件1
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园申请表
编号:
企业名称 | |||||
拟入驻企业
名称(以营业执照办理/变更为准)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预计办公人员 | 所需面积 | |||
注册资金 | 营业收入/年 | 税收/年 | |||
实际经营地址 | |||||
企业概况 | |||||
企业申请 | 本企业申请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承诺入园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落户本区,经营期不少于5年,依法纳税,遵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纳入失信名单,相关奖励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全额追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年月 日
|
||||
产业园
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
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枝江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申报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企业地址 | 所属园区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行号 | ||||||
是否获得入园申请认定 | ||||||||
申请产业园扶持政策项目
|
申请政策项目 | 申请金额 ( 元 ) | ||||||
□办公用房补贴 | 购房补贴 | |||||||
租房补贴 | ||||||||
装修补贴 | ||||||||
□财政奖励 | 财政贡献奖励 | |||||||
申请承诺 |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共计补贴金额 元。
本单位承诺:所申请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补贴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将相关奖励依法依规全额退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 日
|
|||||||
审核审批意见 | 市人社局: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市财政局: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印发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