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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6-30 加入收藏
一、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现行《远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远政办发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年印发实施,对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近年来先后出台,加之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县直部门安全生

  一、背景情况和起草过程

  现行《远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远政办发〔2017〕35号)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印发实施,对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近年来先后出台,加之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划分,原有应急预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亟需通过修订预案进行明确和规范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新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和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我县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职责以及《远安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于去年5月组织起草了《远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初稿,并小范围开展了征求意见,此后,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同年12月,由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召开了远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今年4月,再次征求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两家单位的3条回复意见,全部采纳。根据评审专家组和征求的意见再次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预案》送审稿。《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要素基本健全,切合远安县生产安全工作实际。《预案》发布实施后,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将积极推进预案演练,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完善、提升。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风险总体状况及预案体系、组织体系与职责、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九个部分。其中,应急处置流程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的响应、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信息发布六项。

  一是信息报告:事故或涉险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事故信息上报时间要求,逐级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时间要求报告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上报市政府。

  二是先期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涉险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事发地乡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伤员抢救、灭火消毒、人员疏散、隐患处置等,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三是分级响应: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定为一般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四是县应急指挥部的响应:启动本应急预案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开通与现场指挥、救援的通讯联系,研判救援力量,确定救援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增援力量。

  五是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响应: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立即会同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做好抢险救援、现场监控、信息传递、医疗卫生救助、交通管制、群众疏散和防护、工程抢险、物资保障等应急响应工作。待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六是信息发布: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

  三、《预案》修订特点

  修订《预案》与原预案相比,从结构、体例到范围、要求都做出了较大调整。

  (一)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预案体系。修订后的预案定位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预案,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风险进行了辨识和评估,明确了《预案》上与《宜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远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下由县级专项或部门生产安全事故预案、乡镇政府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来支撑,形成完整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预案名称发生变化,将原《远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修改为《远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单独增加了乡镇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为突发事件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明确了地方领导机构。形成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乡镇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按照安委会组织体系明确了县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和专业办公室,县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三个必须”要求,牵头负责其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体系设置更科学,预案的体系性、指导性和可衔接性更强。

  (三)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编制了《远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清晰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修订后的预案加强并细化了分级响应的内容,对预案所涉事故响应分析、分级响应标准及程序进行了明确,能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增加了风险评估的章节。按照新的编制导则,应急预案要开展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评估我县应急救援能力,为预案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新修订的预案中增加了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内容,强调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五)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或跨县域一般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Ⅰ级和Ⅱ级: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时,按省级及以上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实施;

  Ⅲ级:当发生较大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或跨县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市级及以上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实施;

  Ⅳ级:当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响应行动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四、解读机构

  远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解 读 人:胡美新

  联系方式:0717-38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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