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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1 加入收藏
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日期:2024-03-21 10:16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编辑:办公室阅读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31日至7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31日至7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抓整改促提升”的思想共识,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围绕27个问题,细化85条整改措施,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面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定期分析,靠前指挥,步步跟进,扎实深化整改。

  三是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双周调度、每月通报、定期督办”工作机制,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办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整改期间,围绕整改工作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推动整改工作逐项落实、见到实效。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作为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漏洞,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5个内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等12个行业建设和管理方案;研究出台《宜昌市高品质建筑规划建设导则》等8个行业管理办法或导则;发布《关于开展城区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核查处置的通知》等16个行业管理通知;《宜昌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4个行业法规制度正在进行规范性审查。通过建制度、立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引导和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召开市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绩效目标推进会和重点部门对接协调专题会,印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清单,压实2023年度绩效评价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赴武汉、孝感等地考察调研,举办示范项目观摩拉练和座谈交流活动,成立宜昌市海绵城市联合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专题培训和系列宣传。二是规范制度强化执行。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紧抓规划源头管控,严格联管联控把关,进一步理顺项目立项可研、规划阶段海绵城市设计审查机制,加强项目施工图审、专项验收把关,已对149个新改扩建项目和15个拟出让地块植入海绵要求。三是督导调度强化推进。开展5次设计专题会商、8次现场督导、100余次现场技术交底、2次专题约谈督办,每月定期调度通报,编制典型项目案例集。召开责任清单督办会和示范项目推进督办会,压实指标落实和项目推进责任,示范项目库开工项目151个、开工率85%,完工项目101个、完工率57%,23个项目通过专项验收。四是综合施策解决内涝。依托“两网”二期工程,系统梳理内涝问题,采取管网基本功能恢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施策。针对葛洲坝、中南合益、果园隆康等片区“管道淤堵、陈旧破损、混错接”等历史顽疾,采取“检测清淤、缺陷修复、混错接改造”等措施,“一点一策”制定内涝治理方案,开展工程专项治理。强化统筹调度,共召开专题推进会15次,下达督办、交办、通知20余份,每月调度推进情况,安排专人包保和日巡查,确保项目按期推进。截至2024年3月,已完成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1363公里、管网清淤722公里,并开展管网混错接改造及修复,基本恢复管网功能;葛洲坝片区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中南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基本完工;果园一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原计划2023年12月完工,后因交通影响大、管线迁改难等原因先后3次组织调整优化施工方案,目前已完成顶管660米,正在进行新老管道接驳;隆康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原计划2023年12月完工,因地质情况复杂顶管施工受阻,目前已拟定解决措施,累计完成82%工程量。加强上述未完工的两个片区内涝治理工程统筹协调,强化资源保障,保障每日施工作业人员数量,确保项目2024年汛期前尽快完工,基本解决上述片区内涝问题。

  2.关于“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修订《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宜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建立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情况预警、核查工作机制并实施。上线宜昌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业务办理和监督管控电子化,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保交楼”项目预售资金“应入未入”、挤占挪用等问题,已向属地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整改通知》,约谈了开发企业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将金融机构涉嫌违规违法线索向人行宜昌市分行、宜昌监管分局进行了移交,将开发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向市公安局、市城管委进行了移交。三是有力保障后续建设资金并完成竣工交付。4个“保交楼”项目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后续建设,截至2024年3月,已全部竣工验收交付。四是推动房地产经济运行回升向好。2023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全省排名上升3个位次;商品房销售面积全省排名上升7个位次。

  3.关于“提升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品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城建项目计划中期调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城区城建项目计划中期调整,按照相关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市委研究同意后,将发展大道综合改造工程(东山隧道-石板铺路)西陵区段(峡州大道-石板铺路)和渭河一路(污水处理厂-沙河公园)改造项目调整为前期研究项目,取消峡州大道(柏临河路-先锋路)及先锋路沿线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南湖公园与南湖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和兴发集团创新人才社区项目。二是完善城建项目计划决策程序。进一步强化项目来源审查。在2024年城建项目计划申报过程中,要求项目报送单位必须提供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批示件等依据文件,方可申报。充分研究论证,在2024年城建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紧迫性、资金来源和建设单位逐一研究,充分讨论,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情况,科学拟定项目建设时序及年度目标。自启动2024年城建项目计划编制工作以来,市政府先后7次专题研究,并书面征求各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宜昌城发集团、宜昌产投集团意见,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建项目计划将按程序报市委同意后印发实施。三是完善顶层设计推动高品质建筑发展。《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编制《宜昌市高品质建筑规划建设导则》,研究建立符合宜昌市特点的高品质建筑技术体系。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湖北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2023年12月,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还建项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转设项目(一期)、湖北三峡移民博物馆项目4个项目被省住建厅列为“2023年度湖北省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

  4.关于“推动实施县城品质提升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镇化建设工作统筹。先后13次赴县市区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2023年全市强县工程考核中,各县市城镇化率均为满分。实施县城品质提升重点项目114个,已完工34个,在建80个,总投资约120亿元。二是加强污水治理突出问题整改。现场调研督导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偏低、进水COD浓度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各项指标已全部达标,11月省级考核达80分。

  5.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单化推进项目。出台《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清单,梳理项目工作进展,合理排定施工节点和完工时间。伍家岗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西陵区桃花岭示范点改造、刘家大堰示范点改造已完成。二是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印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将“有规范的物业服务和业委会正常履职”纳入验收内容。西陵区安居小区、西园小区、常刘新村小区均已成立业委会,实现小区自管。三是提升改造技术标准。出台《宜昌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导则》《宜昌市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专项规划》,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印发工作提示,督促西陵区、伍家岗区做好问题整改,提示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6.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系统功能。完善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系统智能核查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项目审批不存在体外循环。二是积极向上汇报。与省住建厅沟通,将豁免办理、告知承诺办理的项目及时上报考核专班,避免列入体外循环通报。除“豁免办理”“告知承诺办理”以外项目,已全部纳入湖北省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办理。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对各县市区体外循环情况及时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明确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化举措。印发《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动报装实施方案》,对水气报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用户申报需求进行并联推送、提前介入,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已实现开工前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已有实际案例提供佐证。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工作。针对28家企业反馈问题逐一核实,针对提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召开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项目联合验收专题培训会,向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宣传联合验收相关政策,促进联合验收系统优化。三是加强向上汇报。针对收件资料、系统对接等方面存在问题,先后两次向省住建厅书面反馈联合验收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目前省级联合验收系统已完成申报资料格式、资料清单等多项优化,联合验收系统高效运行。我市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在省住建厅工作会上书面交流。

  8.关于“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数据管理整改。完成数据迁移至政务云。优化日志管理,进行实时记录。印发《工作通知单》,要求软件单位立即停止收费,并完成环境分离和账号密码移交,相关不合理收费已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二是开展系统等级保护。完成《2023年网络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委托专业机构对智慧城建系统开展安全评估等保测评、密评等工作。三是强化信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宜昌智慧城建系统诚信积分扣分及申诉管理的通知》《实名制虚假考勤人工复核规则(试行)》《宜昌市住建局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四是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召开市直住建系统网络安全培训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专题讲解。

  9.关于“物业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智慧化监管。上线运行宜昌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以四库四端四级监管(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业委会库;监管端、企业端、小区端、业主端;市级、区级、街道级、社区四级监管)实现监管服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同步上线“宜居宜昌”物业服务小程序,让居民实现“一键报修”“一键报事”,快捷联系业委会、物业企业,便捷参与小区业主投票、物业服务评价,让业主轻松实现“足不出户”共享“知情权、投票权、监督权”。二是重塑信用评价体系。实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服务项目‘红黑榜’评价制度+业主‘季季评’工作机制”,形成行业监管、业主测评与企业信用三方联动的信用评价体系,将全市371家物业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纳入评价范围。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宜昌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对1146个专业化物业小区全面巡查,排查物业企业市场行为、物业收费与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问题。联合民政局开展业委会成立难、运行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存在问题的业委会进行指导,制定《业委会规范化运营评价指导手册》,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业委会在选聘、监督、考核物业企业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压实监管责任链条。实行重点工作月调度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细则,坚持对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典型问题落实“月调度、月考核、月交办、晒成绩、亮短板”,确保物业管理职责纵向到底。

  10.关于“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启动以来,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2次局长办公会、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县市区住建部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宜昌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每季度对市区住建部门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压实属地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对工程项目实行综合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和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理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利用智慧城建系统,实行监理月报、监理快报制度,压实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打造“1541”智慧监管体系,出台了地方标准《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用智慧化手段倒逼参建各方履职。三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2023全年开展4轮安全大检查、2轮建筑起重机械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以及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及春节后复工、劳动节、端午节、国庆中秋节期间等重要时段的明查暗访,保持安全生产的强大压力。四是狠抓高坠事故防范。常态化夯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管理提醒函》《关于正确使用高处作业坠落防护安全带的提示函》《关于加强外窗和幕墙施工阶段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通知》,细化明确高处作业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轮钢管扣件和安全防护用品“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大幅提升模架支撑和安全防护水平。五是提升安全预防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发布4大类80项评价指引,A级以上工地占比达90.6%。强化智慧赋能,构建危大工程智能化体系,对超深基坑、超高模板等超危大工程实施在线监测,对项目经理带班巡查危大工程频次不足和专家跟踪服务未开展的情况自动预警。利用NFC技术对汛期高边坡、深基坑等项目巡检预警。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100%参保,督促安责险保险机构提取保费15%提供安全预防服务。分批启动全市7.35万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和“三告知一测试”,组织本地注册的近800家施工、监理企业和200余家外地在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和测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行业安全知识培训,参训人员超过1万人次。六是严格执法保障安全。转变监管模式,组织开展智慧工地网上巡查、AI交警式巡查,发现问题自动记录、自动处理。建立网上数据预警–在线视频取证–现场处理–诚信评价–动态资质核查的全新监管闭环体系。发挥建筑市场管理“红黑榜”作用,聚焦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等,2023年累计发布23期红黑榜。强化诚信惩戒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信用处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行业氛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观。

  11.关于“督促整治燃气安全隐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老旧管道设施更新改造任务,依国务院通知精神出台《宜昌市城市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2023年宜昌市城市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区、燃气企业按计划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二是强化整治调度。印发《关于城区公寓类楼房燃气隐患整治周调度工作的通知》,对现代城市广场等公寓燃气隐患整治实行周调度,全面推进整改。督促宜昌中燃公司对19个小区“一楼一策”制定燃气隐患整改方案。向中燃公司、各区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区老旧燃气立管等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按区统计立管、须拆除防盗网等障碍物底数清单,分类制定改造方案和计划,提前开展协调工作。公寓楼燃气隐患已基本整改完成,后续实行动态清零管理。三是立管改造有序推进。中燃公司、各区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区老旧燃气立管等改造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对全量立管开展普查登记,已完成改造底数清单,各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分步开展工程招投标并进场施工。已改造完成46个老旧小区燃气管网,剩余小区正随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中。

  12.关于“居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把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管控到位。14个市直部门一把手对包保联系的14个县市区每月督办并现场核实。与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水电气等行业全程配合,形成“全市总动员、条块皆参战”的决战态势。同时,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先后40余次实地核查整治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确保完成工作真实准确。二是坚持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清违工作相结合。对存在违规改扩建情形等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自建房,采取“以房找人”方式,逐户排查、逐一销号。印发《关于开展城区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核查处置的通知》《关于违法建(构)筑物处置的通知》等文件,强力推进自建房违建拆除工作,结合“清违工作”已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1.83万平方米。联合街办、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C、D级危房亮“黄、红牌”,并向房屋产权人发放隐患告知书,“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动自建房整治工作。三是实现“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隐患基本销号到位”两个目标。共排查录入自建房1507387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7898栋。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5620栋全部整治到位。

  堡坎、围挡高风险隐患整治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属地责任。联合属地政府对全市住宅小区周边堡坎、高边坡隐患进行3次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出隐患点204处,其中高风险点26处,中风险134处、低风险44处。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做好住宅小区周边堡坎、高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下达两次交办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出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方案》,督促属地及相关单位及时跟踪、限期报送、动态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并实行月排查、月调度,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二是强化分类处置。针对安全隐患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截至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周边堡坎、高边坡隐患点107处,基本完成整改。经排查整改分析,部分隐患点整改资金投入较大,涉及责任单位因资金困难无法短期内完成整改销项,造成存量消除缓慢。已推动属地统筹采取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一业改造、旧城改造等方式申报维修。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属地和责任单位加强存量隐患和数据监测,组织对城区高风险隐患开展督导检查,动态推进整治工作,并做好紧急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玻璃幕墙年久失修、高层住宅消防设施不全、失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启动修订《宜昌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各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组织内部讨论,赴外地考察,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建筑幕墙(含玻璃幕墙)及消防安全纳入房屋安全管理范围。目前,正在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提供政策支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通知》,将玻璃幕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消防系统出现功能性障碍或部分设备严重损坏等重大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纳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的范围。应急使用程序按照“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再行公示”的原则进行。接下来,市住建局将督促各区住建部门,会同街办进一步推进落实产权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交办推动整治。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居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的交办函》,对城区84处玻璃幕墙隐患问题和20个存在消防隐患的高层住宅小区进行交办。四是宣贯推动落实。组织各区住建局、幕墙隐患排查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代表召开幕墙隐患整治推进会,集中宣贯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存在安全隐患的84处玻璃幕墙均通知产权单位。宝塔河街办大楼等17处已整改,市财政局等19处正在进行整改,其他48处已由产权单位采取警戒措施;存在消防隐患的20处整改点位,目前英伦皇都等3处已整改,东方杰座等5处正在整改中,其余12处均已通知产权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整改。

  13.关于“主体责任抓得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谋划。对2024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提前作出安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深入开展整治。印发《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应招未招、规避招投标等不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问题作为重点纳入整治范围。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2个督导组,特邀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市区住建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累计检查项目28个,向县市区主管部门下达执法建议书13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20条,均已整改并处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三是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应集中管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严格集中管理,对其他干部,由局属各单位集中管理,并完善管理台账。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完善并制定《市直住建系统特定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领用规定》,对干部出入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四是统筹“清廉住建”建设。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印发《关于宜昌住建系统清廉住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宜昌市住建系统清廉住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警示谈话。

  14.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覆盖开展调研督导。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指导,党组书记对局属11个二级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全覆盖调研督导。二是修订制度强化备案。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人员进行梳理并严格审核驾驶资格,向局机关进行备案更新。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程序。对前期2名同志补充廉政谈话程序,对近期三批新任职人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分别开展廉政谈话。

  15.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住建领域业务知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日常监督,确保日常监督有深度、有力度、有广度,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与水平。二是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导完成违规“挂证”问题整改。三是机关纪委理清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6.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转(分)包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其中违规转(分)包问题作为重点纳入整治范围。通过各类执法检查、信访举报等方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共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59条,其中向执法部门移交37条,已实施行政处罚并结案18条,查处企业16个,查处人员6人,处罚金额72.21万。制定《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市场行为。在新建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中强化对总承包单位和各类分包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并修订施工合同分包单位履约检查相关条款。二是实施处罚。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向各项目参建单位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分包活动,杜绝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对分包单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监督。印发《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将“三包一挂”纳入专项监督范围。印发工作提示,督促西陵、伍家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目前西陵区13个项目均已完成整改。伍家岗区、西陵区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四是严肃追究责任,西陵区、伍家岗区分别对相关项目主要责任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涉及到的参建单位下达处罚意见书,进行经济处罚。

  17.关于“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清算,加大污水处理费催收力度。对各供水企业污水处理费欠费进行清算,锁定欠费清单明细,调度征收进展,同时下达工作交办单,督促供水企业通过发放追缴告知单、起诉等多种途径加大催收力度,动态调度追缴进展。召集社区、物业及水务公司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解释工作,面对面协调征收过程中的困难。整改期间现场办公督办5次,书面交办6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次,律师函3次、催告函3次,工作调度9次。分类施策,对存在坏账和政策核销的已同步启动核定程序,依规审核。属于污水未排入市政管网的农村散户和老旧小区庭院管网损失水量,用水户破产、拆迁失联等已停水销户的,依规可不计入污水处理费应征水量;其余需要征收的已收回。二是等金额置换房屋拆迁款。组织召开原献福路办公楼拆迁遗留问题整改推进会,会议原则同意通过等金额置换方式,将原献福路办公楼等金额置换为宜昌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环城南路的房产,会议确定先行完成置换资产锁定和房产评估工作后,拟定资产置换方案。三是及时约谈企业,督促按期还款。约谈欠款公司负责人,并下发催款通知书,明确每月最低还款额度,直至还清为止。如欠款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则书面催缴一次;如仍不能按期偿还,则启动司法程序追缴。

  18.关于“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评估、招租并催缴租户缴纳租金。西陵区南湖市场的门面9间,其中3间按程序催缴,剩余6间因无人承租闲置,2023年11月经评估后再次招租,目前南湖市场门面承租1间,已签订合同,其余仍无人承租,后续将按规定下调租金比例,启动招租程序。二是进一步核实资产归属开展移交划转。果园一路98号门面经核实为湖北成元建筑公司资产,经党组会研究按程序移交给湖北成元建筑公司。城东大道10号4处房产,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整体划转至高新区管委会,该资产一并整体划转。

  19.关于“内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各单位采取会议学习等多种方式,对公务卡结算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规范费用报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内部采购、零星采购”进行分类管理,明确管理要求和程序;对公务卡结算在支出管理中进行明确规定。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修订《公务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和细则。三是严格制度执行。针对采购管理,增加内控管理平台专项模块,单位政府采购和内部采购均通过内控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审核,确保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方式和采购合同合规。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在单位内部开展公务卡使用情况清理,对没有办理公务卡、公务卡过期失效的工作人员,统一开展公务卡办理,实现应办尽办。同时,严把财务报销关,对于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事项,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除大额资金直接转账结算以外,个人报销事项均使用公务卡结算。

  20.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谋划三年攻坚重点项目。围绕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谋划三年攻坚重点项目70个,总投资2190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出台《宜昌市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城市中央绿心、柏临河沿线生态廊道、既有鸦宜铁路改造利用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正有序推进。二是高标准研究宜昌城市中央绿心片区概念规划方案。按照高标准谋划、高起点设计要求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设计,目前已基本完成概念规划方案,明确中央绿心规划布局等内容。三是积极开展鸦宜铁路改造方案研究。开展基础调查,形成初步策划方案,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明确改造利用方向;组织研究胜利三路铁路道口改造、站点交通接驳及客源引流方案,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四是推进解决城区“两网”改造项目围挡问题。联合城管、交警部门现场确定占道部位、打围范围、打围时序、打围周期,最大限度减小施工影响。优化施工时序,减少围挡点位,“两网”二期项目从高峰期300多个作业点,缩减到现在60多个作业点。加快项目推进,坚持“慎打围、快完工”,2023年共退围172处,不能拆围挡的尽量优化缩减围挡面宽,缩围面积约8350平方米。五是规范项目变更决策。根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市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细则》,二类变更均报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办理审批手续。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变更工作流程》制度,进一步细化流程、强化督办检查。六是开展问责追责。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下达《关于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对项目变更不规范问题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会研究确定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班子成员。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局门户网站的所有栏目进行自查,根据工作重点优化栏目设置,并落实专人对网站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及时督促提醒更新栏目模块信息内容。二级官网已关停,所有招采相关公告均按规定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发布。三是强化安全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内部互联网终端进行拉网式排查。四是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22.关于“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二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归档资料,并对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档进行审核排查,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管理。三是整理汇编《市住建局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求。四是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干部选拔工作,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剖析研究,提高干部选拔工作质效。

  23.关于“违规借调干部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围绕违规借调干部问题进行研究,明确整改意见。二是借调人员分批次回原单位工作。

  24.关于“统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干部队伍台账。全面梳理全局副科及以上干部队伍基本信息,建立局属单位班子及后备干部台账,为班子配备及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数据支撑。二是大力加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已备齐。11个局属事业单位中,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城市改造服务中心班子各空缺副主任1名,市人社局发布《宜昌市住建局引进3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等局属单位空缺领导班子成员将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招录,具体招录工作待人社局统一部署后按程序落实,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后,局机关引进1名暖通专业研究生,局属单位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从县市区引进专业人才1名,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4个局属单位通过专项公开招聘引进4名专业人才,进一步补齐了队伍建设短板;争取2024年局属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名额6个,其中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3个,包含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多个急需紧缺专业,待人社局统一部署落实招聘工作;按2024年全省公务员招聘方案,拟公开招考2名公务员,包含规划设计、暖通等急需紧缺专业,按全省公务员招考计划实施。

  2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晰党组职责,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党组成员每半年集中到局属单位检查指导1次党建工作,讲专题党课,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1次过程化考核通报,形成党组带头、机关党委抓总、基层紧跟、党员齐心的浓厚氛围,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发展党员以及下属党组织换届选举等事项均按要求履行党组研究决定程序。三是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时任负责人提醒谈话处理,并举一反三对现任负责人开展工作提醒。

  26.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直住建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组织建设是否规范等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二是指导二级单位及代管党组织按规范成立支部委员会。三是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时任负责人提醒谈话处理,并举一反三对现任负责人开展工作提醒。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拆除资产进行清理,并做下账处理,对非征收拆除资产进行评估视作资产留存。二是对资产权属证书不全的资产,进一步查明权属,并衔接相应部门办理产权。已拆迁未下账房屋正在进行清算下账处理。三是高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量住宅项目及新增项目已全部实现上线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抓好主责主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住“深入研究政策、认真谋划项目、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四个关键,统筹推进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盘筹划提升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住房保障管理等行业管理水平,科学谋划房地产市场调控、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治理、美丽城镇建设等专项工作。

  二是持之以恒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全市“清廉住建”建设,坚决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基础性工作,增强行业管理专项检查力度,坚持市县乡村四级同频推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

  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紧盯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级要求和部门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工作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锤炼党员干部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以整改新成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整体提升,为宜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17-644654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路93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43798332@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46459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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