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创建,全市消费供给便利性、丰富性、创新性和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消费潜能进一步激发,消费质量和消费安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上升,着力打造立足宜昌、面向“宜荆荆”都市圈、承启鄂西渝东的区域性消费中心。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提升消费供给品质。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增长点,推动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打造更多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不断提升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领域服务标准。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消费品研发生产,加强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绿色智能消费。
(二)强化消费市场秩序监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对“衣食住行游娱购学”相关消费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责任,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多部门联合处置机制,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落实投诉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深化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行刑衔接。指导督促消费品生产和服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担保责任,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积极推行商品售后服务认证。严格落实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持续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增点扩面,鼓励异地异店退换货,改善消费体验。
(三)多线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在食品药品、文旅体育、金融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生活服务、教育培训、养老托育、住房家装、线上消费、预付式消费11个重点消费领域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铺)。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部门监管有效融合,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效能。
(四)创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解在先、源头化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提高“宜接就办”“未诉先办”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制定、推广放心消费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对标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机制,破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完善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支持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小额诉讼,适当简化诉讼程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放心消费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公益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消费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聚焦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各司其职,相互协作。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消费者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协同共治合力。
附件:宜昌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任务清单(2024—2026年)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
宜昌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工作任务清单(2024—2026年)
行业 (领域) |
创建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食品药品 | 培育一批放心餐饮、放心药店、放心商超、放心工厂等示范单位。 | 1.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 | 2026年底前 | 市市场 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省药监局宜昌分局 |
2.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它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 | 2026年底前 | ||||
3.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 | 2026年底前 | ||||
4.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抽检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 2026年底前 | ||||
一、食品药品 | 培育一批放心餐饮、放心药店、放心商超、放心工厂等示范单位。 | 5.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食品类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90%。实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按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 | 2026年底前 | 市市场 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省药监局宜昌分局 |
6.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着力抓好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监管。 | 2026年底前 | ||||
7.加强对疫苗、新冠治疗药物、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饮片及冷链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店中药代煎服务行为,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专项整治,高质量做好药品抽检处置工作。 | 2026年底前 | ||||
8.做好限上餐饮企业创建申报营养健康餐厅工作。 | 2026年底前 | ||||
9.加强食品安全、反餐饮浪费等普法宣传工作,在大型节假日前,协同行业协会,通过官网发布针对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安全经营的行业倡议书并广泛宣传。 | 2026年底前 | ||||
10.强化源头监管,着力打造不低于10家放心农资经营示范门店;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一批绿色优质蔬菜生产基地。 | 2026年底前 | ||||
11.落实“打造宜昌美食国际范”文件要求,稳步推进打造主题宴席、宜昌著名餐厅、著名外国美食门店等工作。 | 2026年底前 | ||||
二、文旅体育 | 创新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长江钢琴音乐节等大型节庆活动。丰富体育健身服务产品,加快体育赛事、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办好宜昌马拉松、龙舟公开赛、国际漂流赛等系列赛事。培育一批放心景区、放心酒店、放心民宿、放心影院、放心旅行社、放心剧院、放心健身馆等示范单位。 | 12.提高旅游品质和文化内涵,融入长江、屈原、昭君、三国等文化元素,健全文化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开展全市旅游品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最美民宿”评选活动。 | 2026年底前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
13.全力办好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加快建设宜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 2026年底前 | ||||
14.全力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 2026年底前 | ||||
15.持续开展 A 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推进全市旅游景区提质升级。 | 2026年底前 | ||||
16.持续推进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强化文化娱乐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 | 2026年底前 | ||||
17.举办宜昌肥鱼节,开展宜荆荆美食文化交流活动。 | 2026年底前 | ||||
18.适时发放“文旅消费券”,促进消费。 | 2026年底前 | ||||
三、金融服务 | 培育一批放心金融网点、放心金融机构等示范单位。 | 19.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金融网点、放心金融机构。 | 2024年底前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 |
20.指导宜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调处,争取调解成功率逐年提升。 | 2026年底前 | ||||
21.深入开展反电诈、反洗钱、反集资诈骗等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安全意识。 | 2026年底前 | ||||
22.开展综合(专项)执法检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 2026年底前 | ||||
四、交通运输 | 培育一批放心站场、放心公路服务区,加强对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驾驶培训服务等领域监督管理。 | 23.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站场、放心公路服务区。 | 2024年底前 | 市交通 运输局 |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峡机场、宜昌车务段 |
24.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规范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活动。 | 2026年底前 | ||||
25.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引导驾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驾驶培训业务。 | 2024年底前 | ||||
26.开展全市汽车促消费活动,提振大宗消费,出台支持政策,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审核。 | 2026年底前 | ||||
27.打造宜昌品牌汽车贸易文化街。 | 2026年底前 | ||||
五、邮政通信 | 培育一批放心邮政网点、放心快递网点、放心通讯营业厅。 | 28.培育10家放心邮政网点、放心快递网点及放心通讯营业厅。 | 2024年底前 | 市邮政 管理局 |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运中心 |
29.完善快递物流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提升快递、物流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快递、物流经营行为,提高12345平台诉求分派精准率。 | 2026年底前 | ||||
30.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健全县乡配送服务体系,确保规范建设持续运行,推动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 | 2026年底前 | ||||
31.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打击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2026年底前 | ||||
六、生活服务 | 培育一批放心商场、放心市场、放心服务场所、放心服务机构。 | 32.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商场、放心市场、放心服务场所、放心服务机构。 | 2024年底前 | 市商务局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
33.完善家政服务消费领域规范和标准,提升家政企业保供服务品质,指导宜昌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 | 2026年底前 | ||||
七、教育培训 | 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培育一批放心培训机构。 | 34.健全完善校外培训协同监管机制,双减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培训机构,学科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培训全年不发生重大群体投诉事件。 | 2024年底前 | 市教育局 | 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
35.加强职业培训日常监管,及时处理日常群众举报投诉,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定期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 | 2026年底前 | ||||
八、养老托育 | 培育一批放心服务场所、放心服务机构。 | 36.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服务场所、放心服务机构。 | 2024年底前 |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 |
37.健全完善母婴护理、早教、养老、网络游戏等领域的协同监管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治理,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全年不发生重大群体投诉事件。 | 2026年底前 | ||||
38.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鼓励、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支持用人单位设置托儿所或育婴室,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 2026年底前 | ||||
39.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服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2026年底前 | ||||
40.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 | 2026年底前 | ||||
41.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建立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护理型床位认定和养老服务能力培训。 | 2026年底前 | ||||
42.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补贴重点向护理型床位倾斜。 | 2026年底前 | ||||
43.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助餐体系建设,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助餐服务,到2025年,幸福食堂覆盖率达到100%。 | 2025年底前 | ||||
八、养老托育 | 培育一批放心服务场所、放心服务机构。 | 44.全面落实“免除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流程,确保所有殡仪服务项目一站式办理,严格实施基础殡葬服务与个性化选择服务分区公示、分开办理,在殡仪接待大厅及治丧区域张贴全市“码”上监督二维码,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 2026年底前 |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 |
45.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圈内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做好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 | 2026年底前 | ||||
4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7类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的20项服务措施。 | 2026年底前 | ||||
九、住房家装 | 培育一批放心房地产企业、放心物业企业、放心装修企业。 | 47.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房地产企业、放心物业企业、放心装修企业。 | 2024年底前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 |
48.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评价,不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 2026年底前 | ||||
49.围绕购房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强化联合查处、联合惩戒,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曝光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 2026年底前 | ||||
50.修订《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宜昌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 | 2026年底前 | ||||
九、住房家装 | 培育一批放心房地产企业、放心物业企业、放心装修企业。 | 51.加强正面宣传,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树立正向价值导向。 | 2026年底前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 |
52.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和结果应用,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 2026年底前 | ||||
53.编制发布《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导则》,公布县市区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咨询电话,强化装饰装修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 2026年底前 | ||||
54.开展全市装饰装修行业技能竞赛。 | 2026年底前 | ||||
55.组织开展家居消费节活动,释放宜昌家居市场消费潜力。 | 2026年底前 | ||||
十、线上消费 | 培育一批放心网店、放心直播间、放心跨境电商。 | 56.培育不低于10家放心网店、放心直播间、放心跨境电商。 | 2024年底前 | 市商务局 |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
57.加强《电子商务法》宣传力度,提高电商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能力。 | 2026年底前 | ||||
58.开展“万人千企”电商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升电商经营者运营水平。 | 2026年底前 | ||||
59.邀请电商平台来宜开展培训,引导电商经营者深入学习平台交易规则。 | 2026年底前 | ||||
60.针对网络电商新形势新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长效闭环监管机制。 | 2026年底前 | ||||
十一、预付式消费 | 建立完善“备案、公示、预警、惩戒”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违规发卡风险,提高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和防范风险能力,加大对违规发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61.巩固和扩大对商超、美容美发、餐饮及校外培训的前期治理成果,分行业加强对体育健身、养老服务、母婴护理服务、营利性医疗美容服务、驾驶培训服务的行业备案管理和备案信息公示,全市预付式消费发售商家累计备案800家,备案公示率100%。 | 2026年底前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 |
62.强化日常工作信息协同,提高问题风险发现能力,多部门联合化解重点行业投诉。 | 2026年底前 | ||||
63.各行业主管部门借鉴校外培训行业的治理经验,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制度。 | 2026年底前 | ||||
64.完善两法衔接和涉刑案件移送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 2026年底前 | ||||
65.健全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建立健全群体性预付式消费诉讼简易审判制度,支持集体诉讼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2026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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