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有效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全面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质效。
一是按时完成排污许可“双百”任务。按照“双百”任务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保证辖区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100%、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完成率100%。
二是严把发证质量关。在发证过程中认真审核,重点对污染物类别、排放标准、排放浓度等重要环节进行把关,有效提高发证质量。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一证式”管理。在排污许可证上载明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对每个主要的产排污设施和每个排放口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将水、气、固废、噪声的环境管理内容纳入一张许可证内,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综合许可管理,推动形成环评、执法与排污许可的联动机制。(吴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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