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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动办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加入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部署要求,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实现宜昌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在国防动员领域落地生根,提高国防动员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树牢国防动员领域广大领导干部宪法至上与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立足国防动员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国防安全法治教育,推动全社会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基本法律法规。结合国防动员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障法》等常用基本法律,积累巩固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紧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国防动员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国防动员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围绕国防动员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人防领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管理和服务实践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形成依法履行国防动员义务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2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防动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思维。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通过举办年度法治培训、专家授课、“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国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要求,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用好法宣在线平台,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100%;普法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微党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平台等形式开展党章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三)持续做好社会大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国防动员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宜昌沦陷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宪法日等有利时机,重点围绕国防动员和防空防灾建设、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中小学在校学生、机关领导干部、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人防设备生产厂家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国防动员、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公众学习国防动员、人防法律知识,努力增强公众国防动员、人防法治意识。

  (四)持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国防动员法制宣传渠道,通过设计制作普法宣传视频、海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国防动员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积极借助“我的宜昌”“宜昌发布”、公交BRT移动媒体、BRT站台大屏、楼宇电梯媒体等载体,围绕国动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动员知识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发挥好营盘路社区人防法治文化广场的宣传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运用好国防动员宣教馆这一普法教育基地,面向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国防教育公园建设,进一步拓宽国防动员法制宣传覆盖面。

  (五)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求,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国防动员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与国防动员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主要业务工作为重点宣讲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日常的执法办案、事中事后监管、政务公开等业务工作,在管理和服务实践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国动部门和国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防动员各项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维护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不断提高国防动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科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强化宣传效应。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项普法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宣传影响,为普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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