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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问题 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3+1”范式省级试点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加入收藏
为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3+1”范式省级试点工作,3月1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高胜率调研组赴夷陵区、伍家岗区、宜都市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单位,面对面交流座谈、实打实抓问题解决。调研组先后深入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碧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七朵云再生资源有限公

  为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3+1”范式省级试点工作,3月1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高胜率调研组赴夷陵区、伍家岗区、宜都市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单位,面对面交流座谈、实打实抓问题解决。

  调研组先后深入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碧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七朵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单位,现场查看企业危废收集运行、车间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

  现场调研后,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通报了2023年度宜昌市小微企业危废收集“3+1”范式省级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情况,试点单位和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介绍了2023年试点工作情况、2024年工作计划和重点;与试点平台管理单位和3家收集试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情况、经验总结进行了交流,细致了解试点企业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一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杜高胜对“3+1”范式省级试点单位在提升收集覆盖面、强化运行管理、完善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部门在危废规范化监管、帮扶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在推进试点工作中要紧抓问题,压实小微企业危废收集“最后一公里”主体责任。一是重点确保危废规范化管理,平台公司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严格管理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平台体系“3+1”范式管理实施细则,突出创新和特色。二是收集试点企业要确保域内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应签尽签、应收尽收”,严防环境风险。同时,积极扩展创新,增加收集类别,做到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源规范化监管全覆盖,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生态环境部门要确保按照“统一管理、规范运行、应收尽收、末端兜底、市场有序”的试点工作目标要求,主动服务企业,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实施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抓实抓细小微企业危废收集“3+1”范式省级试点工作,走出一条切实管用、独具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之路。

  市生态环境局土科、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宜都市分局、夷陵区分局、伍家岗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左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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