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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1-09-21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湖北点军工业园,辖区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进滨江生态主城区建设,确保顺利完成我区“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确定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请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湖北点军工业园,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推进滨江生态主城区建设,确保顺利完成我区“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确定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解节能降耗考核指标,建立能耗消费量台帐;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提出有关节能减排问题对策措施;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争取上级节能减排优惠政策;组织全区资源节约、节能减排以及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组织推广节能产品;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

  二、区经信局:制定并实施全区年度工业企业节能监测计划;强化“千家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指导重点耗能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办;考核全区各工业企业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负责指导工业企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节地等各项政策。

  三、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减排方面的工作;负责重点排污企业“十二五”及年度减排目标的制定和落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严把项目环保专项验收关;强化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对企业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以及主要水源地水质实施监控。

  四、区财政局: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保障节能减排所需工作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节能减排专项补助及奖励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及推广工作。

  五、区农林水局:负责全区农村节能工作,推广先进适用的

农村节能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指导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搞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水资源使用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加大节水技术及节水器具推广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六、区建管局:负责建筑领域节能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节能结构体系和绿色照明技术,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到位;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七、区科技局:支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不断提高工业企业技术和设备水平;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交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八、区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节能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做好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工作;不断拓宽节能环保领域合作与交流。

  九、区交运局: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提高运输装备水平,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运输车辆;推广使用交通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抓好公共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推动公务用车节油。

  十一、区教育局:负责抓好校园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十二、区委宣传部:负责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十三、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四、点军国土分局: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审批,抓好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落实;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土地审批。

  十五、点军区国税局、点军地税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点军供电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依法关闭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的限电工作,直至解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精心把好业扩报装入口关;积极推广节能配电设备,协助新装和增容客户根据用电设备容量和生产用电情况合理配置配电设施;积极引导客户安装无功补偿设备,降低电能损耗;积极推广节能用电先进企业的经验和节能新技术,提高企业的节能用电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确保点军开发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过程中全区电力的正常供应。

  十七、各乡镇、街办负责本辖区节能减排工作和推广节能环保产品。

  各单位严格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负责的行业领域内节能减排具体实施方案,在9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审定的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每年年终全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时,将本单位节能减排具体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送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职责分工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点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8印发

共印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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