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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鄂州花湖机场对外开放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26 加入收藏
国务院批复同意鄂州花湖机场对外开放

3月25日,国家口岸办官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于3月19日批复同意湖北鄂州花湖机场对外开放。由此,花湖机场成为湖北第四个获批对外开放的航空口岸,也是全国首个获批对外开放的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

作为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花湖机场担负着代表中国参与全球航空物流竞争的重任。其获批对外开放,将助力我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花湖机场加快探索建设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7月17日,花湖机场正式通航,11月28日开启首条国内货运航线。2023年1月,鄂州花湖机场航空口岸获批临时开放,4月1日开通首条国际货运航线(鄂州—比利时),8月28日提前4个月完成1.5万吨进出口货邮量目标,10月28日开通第10条国际货运航线(鄂州—大阪),11月3日正式开启国际快件业务,11月20日获批设立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今年1月,花湖机场进出境货运航班破千,进出口货邮量突破4万吨。

据介绍,花湖机场开航投运不到半年就获批临时开放,获批临时开放当年就列入国家口岸开放年度审理计划,获批临时开放14个月就获批正式开放,创造了近年来国内机场航空口岸获批临时开放、正式开放的最快纪录。下一步,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将会同鄂州市及省联检单位,加快推进机场正式开放验收工作。(李朝霞、周鹏、丁承舰、刘圆圆)

编辑:华纯皓

责编:蔡佳圆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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