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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湖北省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30 加入收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拧紧行政决策、权力运行、执法监督链条,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效能有效提升,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政府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办机制和工作台账,举办全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先行区建设”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0余次,及时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开展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专题述法,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三是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创建和督察两手抓,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专项督察,命名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四是切实抓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坚持对标对表,扎实推进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国务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见底,制定178项措施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二、坚持崇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丰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不断优化制度供给。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请审议《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出台《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省政府规章5部。聚焦流域综合治理,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统筹推进长湖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推动“一湖治理”转向“流域治理”,彰显地方立法特色。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指引,备案审查市(州)政府规章19部,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43件、建议审查9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落实立法项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制和省人大各专(工)委、起草部门负责人“双班长”制,立法机制更加协同高效。

三、树牢法治思维,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省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以制度刚性防止权力任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重大决策的专业优势,158件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强化执行评估。强化决策执行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积极开展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坚定兑现政策承诺,坚决清理拖欠账款。实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并整改问题500余个。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7件、政协提案726件。加强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审计监督,开展财政资金“趴在账上”“撒芝麻盐”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89起统计违法案件,审计促进增收节支216.31亿元和挽回损失8.76亿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注重探索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一是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政务服务“一事联办”事项达到52项、数量居全国第2位,“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至25个。上线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精准推送信息8160.9万条。编制省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版),鄂汇办APP获评全国地方政务平台“掌上好办”标杆,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获评优秀。建成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获评全国省级政府网站“十佳”优秀创新案例。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制定实施农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构建高效运行的综合执法体制。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制定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3340条,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规定,行政执法有力度。全省设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112个,省级选聘10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追责问责606人。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整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全链条系统性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夯实基层基础,营造可感可及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强基导向,深化共同缔造,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擦亮“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普法品牌,湖北法律服务网和12348热线群众满意率分别达99.58%、98.87%,办理公证36万余件、司法鉴定19万余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万余件。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9万余个,调解矛盾纠纷40万余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本年受理并审结复议案件7603件,全省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509件。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挂牌。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47条”,为企业降成本超过1300亿元。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湖北进入全国前10位,其中政务环境居第1位、法治环境居第7位。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备案等程序,发布省级森林火灾、地震、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各地修订应急预案5837项,应急预案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省级和12个市(州)、53个县(市、区)挂牌组建风险隐患管理中心,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实现全覆盖。

虽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效,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编辑:郭妍捷

责编:蔡佳圆

审核:姚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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