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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倡议书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07 加入收藏
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倡议书 日期:2024-04-07 10:03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城管委

  为全力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和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抵制非标。请自觉购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不使用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不骑乘、驾驶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加装、改装或更换电动机、蓄电池、限速器。驾驶合法合格车辆出行,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带头有序停放。做到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物的室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场所等区域。

  三、带头规范充电。做到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得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易燃可燃搭建场所等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

  四、带头宣传发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执行。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志愿活动,制止和劝导各类电动车停放、充电的行为。发现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及时提醒、制止,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入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进一步带动广大人员群众,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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