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复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YC2024030
2、项目名称:2024年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复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延续申请复核0.5万元/座,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初次申请复核1.0万元/座(人民币),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6、采购内容:县市区2024年安标三级拟申请复核的水电站数量达25座。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要求,对申报安标三级的水电站到电站现场逐一复核评价,建立复核明细表,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电站业主整改,并结合整改情况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复核结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官网
2、本项目磋商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1587161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15926999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1592699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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