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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加入收藏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主线,立足中心展作为,推动法治立标杆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主线,立足中心展作为,推动法治立标杆,护航平安显担当,保障民生树形象,以高水平法治支撑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规范抓机制,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1.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研讨班,切实提升全市法治队伍能力水平。加强与三峡大学交流合作,建强法学研究生工作站,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研究。组织开展“法治惠民”品牌项目评选、法治调研征文活动,形成一批法治经验成果。

   2.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制定出台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动态更新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进一步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议定事项、工作要求督办落实机制,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高效运转。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深化专题述法活动,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宜荆荆恩区域法治协同机制做深做实。

  3.完善督察考核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宜昌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督察,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等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做好全市第二批法治督察员选聘培训工作。优化法治考核方式,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体系。

   二、聚焦关键抓重点,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4.坚持示范创建引领。规范化、常态化、全域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申报项目后续工作。积极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回访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建设。

  5.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组织编制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推动出台《宜昌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做好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相关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动态清理机制,强化备案审查工作,提升监督质效。

  6.全力服务依法决策。提请市政府出台《宜昌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规范完善审查工作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协作交流机制,提升服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水平。落实《宜昌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持续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机制,提升服务决策效能。

  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意见要求,部署实施提升行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健全分类分级分层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个案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治协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和评估,统筹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协调,适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8.规范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强履职保障,推动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持续拓宽复议申请渠道,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违法线索移送、行政复议决定(意见)书履行“闭环销号”等机制,提升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效能。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聚焦成本抓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贯彻落实“五大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细化推进措施。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探索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服务”模式,指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做好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适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

  10.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信息平台。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常态长效清理、动态更新公布。全面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证明事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11.擦亮涉企法律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千名律师进千企”“万所联万会”“四进四送”等公益法律服务等活动。探索实行“产业链+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持续拓展“创客法律服务”品牌辐射面。总结推广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经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发挥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优势,高效化解民商事合同争议。探索国际性区域仲裁中心建设,开展仲裁“质效提升年”行动。

  四、聚焦惠民抓保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12.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打造“龙头+品牌+渠道”式法治宣传链条。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发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分类分众精准普法,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形式开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培育和使用好“法律明白人”,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1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贯彻落实全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规划,优化12348与12345并线管理方式,探索打造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协同共建“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意度测评,持续深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标准化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加大重点群体权益救济力度,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建立疑难案件专家咨询、案件质量评价制度。持续推动全市基本公证服务全覆盖,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深化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管理,推动规范执业。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完成202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14.强化律师行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高标准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深化“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专题教育,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律所决策和管理中作用,推动律所建立、完善现代化管理机制。做实律师执业联合监督和教育培训,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大力培育扶持“专精特新”律师事务所,提升律师行业服务能级。

  五、聚焦风险抓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5.管住重点人群。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全流程管理,持续开展社区矫正“三化”建设先行示范县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路径,依法推进减刑、假释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强化重点帮教对象“五个一”包保责任,推进监地协作,加强社会帮扶救助,规范开展信息核查、释放衔接、跟踪帮教等工作,确保实现“两不一无”的目标。

  16.管牢戒毒场所。巩固转化“整治 规范 提升”专项活动成果,开展“强素质、迎挑战、抓发展”专项活动,规范“三化运行”和“期区流转”,深化“屈原文化”教育矫治,完善社区戒毒(康复)衔接帮扶机制,全面加强戒毒场所管理,确保实现连续20年安全稳定“六无”目标任务。

  17.做优人民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发展商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助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等级管理和分级培训,推进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18.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行动,持续推动副科职所长配备,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达标升级建设,创建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组织司法所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六、聚焦固本抓提升,全力打造政治模范机关

  19.全面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

  2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机关和行业党建工作。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积极创建“红旗党支部”。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创建、群团双拥等工作。

  2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集中性和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深入纠治“四风”顽疾,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配合做好市委第七轮巡察,严格落实巡察整改。

  22.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选育管用”一体推进,持续深化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探索“教学练战”多形式培训机制,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弘扬英模精神,做好典型选树,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23.全面提升宣传质效。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培训,加大信息收集整理,加强工作总结提炼,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高质量的参阅件和调研成果。深化“法治宜昌”宣传矩阵建设,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全力培育宣传品牌,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

  24.全面深化智慧赋能。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巩固拓展“宜律帮”特色品牌,深化已建信息系统管理与应用,推动司法行政数据资源目录化管理,以数据驱动创新发展。

  25.全面统筹机关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统筹做好人民防线、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对口共建、“四上”企业招引培育、“双千”服务等工作。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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