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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落实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03 加入收藏
宜府办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落实湖北省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落实湖北省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方案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人

宜府办发〔202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落实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落实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及的幸福,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科学谋划工作目标,强力推进组织实施,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宜昌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实现幼有善育

  1.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3.在县(市)全面落实二孩、三孩生育家庭购房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680个。(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5.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260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服务青年乐业乐享

  6.推进宜都市、当阳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试点。在政策出台、项目建设、场景打造、活动开展等方面体现青年友好理念。(牵头单位:团市委)

  7.建设“青年之家”旗舰店14个。(牵头单位:团市委)

  8.建设“青年夜校”基地14个。(牵头单位:团市委)

  9.筹集“青年驿站”300个床位,为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来宜求职创业提供最高不超过7天免费居住。(牵头单位:团市委)

  10.提升改造城市街角、闲置空地和步行街,打造“打卡”地标1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1.举办动漫嘉年华、艺术(文化)节、演唱会、音乐会等活动1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12.发布精品旅游线路1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13.新增22家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三)加快推进老有颐养

  14.支持街道利用现有社区服务空间建设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673户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5.建成乡村健身广场10个。(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16.新建乡镇(街道)、社区(村)老年学校不少于100个。(牵头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17.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2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8.提升改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24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9.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力争市、县两级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0.围绕农民工、个体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社保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推动教育扩优提质

  2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设市级示范性教联体10个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2.义务教育教联体覆盖率超9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3.新改建中小学校舍1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4.继续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十百千”计划,促进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5.实施校内教育减负增效行动,开展校内减负增效专项督导。(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6.依托各类青少年活动空间,开办假日托管班440个,服务青少年不少于1.5万人次。(牵头单位:团市委)

  (五)不断降低就医成本

  27.建成4家数智化病理科。(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8.推进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9.免费筛查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14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0.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2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妇联)

  31.为14岁女生提供免费自愿接种2剂次2价HPV疫苗。(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2.加强4价、9价HPV疫苗供应保障、便捷接种。(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3.新增3家县级三级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4.“口子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晋升三级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六)稳步推进安居宜居

  35.改造老旧小区311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6.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愿装尽装”,完成加装电梯300台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7.城市完整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8.更好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601套(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9.新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15个。(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40.新建嵌入式城市口袋公园38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41.推动10个文化广场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42.统筹组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严格把关普服项目工程质量,争取更多普服站点落地宜昌。推动5G网络向农村区域延伸覆盖,确保各运营商地市公司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43.开展物业服务提质行动,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深化物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和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评价结果的应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七)切实推进就业创业

  44.帮助大学生提升就业技能,组织高校在校大学生开展高质量见习实践7000人次。(牵头单位:团市委)

  45.新增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3.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6.加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4.4万人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7.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8.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0人。实施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项目,市级培训100人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49.年培训“头雁”人才50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0.新增返乡创业44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八)加快优化出行条件

  51.开展“照亮回家路”专项行动,强化道路照明运维管理,解决城乡“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新增(或维修更换)城镇路灯200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2.新增农村照明路灯100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3.加强城市拥堵点段综合治理,完成14处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化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4.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5.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56.新增充电桩1万个。新增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口1.67万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57.巩固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提档升级村级服务站点1000个,优化村级服务站点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九)持续推进纾困解难

  58.支持低收入群体增收,推动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四档调整为三档。(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59.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15%左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60.巩固提升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成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1.对符合低保条件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2.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增速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63.加大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为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64.为不低于3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65.落实省级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健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等政策,切实为企业纾困减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大力消除安全隐患

  66.更换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40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67.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全市438家加油站点(含水上加油站)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抽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8.严格实施加油机计量周期检定(六个月)、不定期开展加油机计量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9.深入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度和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侵害用户权益的APP进行重点整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70.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效能,涉诈IP(域名)发现上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扛牢担实工作责任,主动靠前服务保障,按照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方案并加快推动实施,确保完成质效。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领衔推进,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迅速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明确到具体项目,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建立推进落实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优先满足民生实事要素需求。要制定完善资金安排方案,通过强化资金统筹、积极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全面落实民生项目资金需求。要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强化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要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开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绿色通道”,精简项目审批手续和流程,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要抢抓政策机遇,加强项目谋划,主动对接,争取更多民生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盘子”。要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公益力量,撬动更多力量投入到民生事业上来。要建立健全后续管护运营机制,用心用情用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四)强化督办问效。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各牵头单位每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报市发改委汇总,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每季度向全市通报,每半年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民生项目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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