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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卫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
栏目:夷陵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11-03 加入收藏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区卫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22日区卫计局党的群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区卫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9月22日

区卫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确保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计划。

  一、制度建设重点和范围

  聚焦“四风”问题,紧扣“四个回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二、工作任务

  以制度建设和刚性执行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结合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经过梳理,局机关涉及“四风”及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共21项(详情见附件1),均进行重申。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区委部署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有关制度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等联系群众制度,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细化具体要求,确保行得通、指导性强、长期管用。目前,局机关共梳理制度党建制度及班子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60项,其中修订完善14项,新计划修订或建立制度23项(详情见附件2)。制度建设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实施一项。各项制度在2014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并编印成册。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大制度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推动制度落实。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顶风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上级纪检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张鹏、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习琼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下组。成立制度建设专班,由局党组副书记朱传会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度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相关工作。工作专班要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制度建设工作。

  (二)规范制定程序。需要重申、废止、修订和新建的制度,由局党组组织各科室进行论证,提出相应意见。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相关科室要按照针对问题提出制订制度类别、报请相关领导同意、深入调研、制订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党组研究、发布执行等程序操作,使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三)确保工作成效。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每周召开一次督办会,跟踪掌握制度建设进展情况,切实把好制度建设质量关、公示关,坚持纠正制度建设中盲目照搬照抄、针对性不强、大而化之、应付了事的行为,切实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9月20日前,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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