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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2个重大项目用地一次性通过自然资源部会审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加入收藏
近日,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线用地、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先行用地一次性通过自然资源部会审会,为加快推动2个项目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均属于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其中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标准

  近日,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线用地、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先行用地一次性通过自然资源部会审会,为加快推动2个项目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均属于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其中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建设,工程总投资79.0945亿元,电站建成后可支撑鄂西地区及湖北省电力增长需求,对鄂西地区及湖北省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全长71.982公里,工程总投资195.0892亿元。项目建设将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兴山县、秭归县等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便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始终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当好项目用地服务的金牌“店小二”,推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一是实行全程跟踪、领导包保和专班服务的模式,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过程中存在的耕地占补、矿产资源压覆等相关问题,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从上报自然资源部到通过部会审用时仅10天。二是专班全程跟进,主动对接业主单位,提前锁定重要节点工程用地范围,提前2个多月容缺受理并启动先行用地报批组卷和上报审查,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先行用地实现3天通过自然资源部会审的宜昌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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