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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及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3-13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认真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天然气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每千立方米1820元(含9%增值税)。具体见附件1。

  二、调整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含9%增值税),调整后: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2198元、孝感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307元、恩施州民生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2219元、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冈—鄂州—大冶”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1462元。

  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一片区(运输距离50公里及以内)价格每立方米0.3129元,二片区(运输距离50-100公里及以内)价格每立方米0.3442元,三片区(运输距离100公里以上)价格每立方米0.3756元。具体见附件2。

  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孝昌-潜江等6条管道各分输点(下气点)价格见附件3。

  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含增值税以及输气损耗等,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三、增值税率调整后,各地按价格管理权限,应相应调整配气价格。

  四、请各天然气经营企业积极做好与上游供应企业的协商定价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结合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调整情况,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五、以上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恩施州民生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鄂价环资函〔2018〕12号)、《关于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鄂价环资函〔2018〕36号)、《关于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鄂价环资函〔2018〕30号)、《关于孝感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鄂价环资函〔2018〕37号)、《关于天然气运销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省内短途管道运输试行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5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5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

  2、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表.pdf

  3、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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