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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7-06-27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宜府发〔2006〕26号),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宜府发〔2006〕26号),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内设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应急综合管理五个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马学军  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副主任:李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贺  刚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一、自然灾害组
  
  组  长:王建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业发  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刘明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工程师
  
  李侃宁  市地震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成  员:张纯祖  市畜牧局副局长、高级畜牧师
  
  张新民  市农业局副局长、工程师
  
  张松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熊传辉  市气象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刘克清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唐作友  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检测站科长、高级工程师
  
  罗先启  三峡大学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院长、教授
  
  易庆林  三峡大学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李瑞华  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队长、水文地质工程师
  
  彭轩明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赵  欣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勘察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二、事故灾难组
  
  组  长:黄  春  市安监局局长、经济师
  
  副组长:任小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杨晓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彭仁贵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工程师
  
  成  员:王大真  市经委副主任
  
  王洪章  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良荣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经济师
  
  史文新  市安监局副局长、政工师
  
  李道忠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杨绍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正高级工程师
  
  谭复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龚辉权  宜昌海事局副局长、工程师
  
  宋笑飞  市环保监测站站长、正高级工程师
  
  严向东  市环保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刘绪灵  宜昌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潘会明  市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徐祖亮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局长助理、高级工程师
  
  张宗保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工程师
  
  林  光  宜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田瑞华  宜昌供电公司总工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王  宏  三峡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潘言贵  武汉铁路局宜昌车务段副段长、工程师
  
  毛社平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0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刘先荣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潘树发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安全总监办副主任、高级经济师
  
  李昌彩  清江公司副总经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张雪桂  清江公司副总经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黄应平  三峡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袁兆强  三峡大学电气信息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
  
  李光法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高级讲师
  
  杨晓勤  湖北宜化集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庞世新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经济师
  
  李江宏  中国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科科长
  
  唐国瑞  中国长航宜昌船厂党委书记、政工师
  
  罗方进  宜昌港务集团副总经理、高级经营师
  
  赵程鹏  宜昌港务集团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徐华斌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王骏源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周红霞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翟伟东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金保林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李知洪  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
  
  组  长:贺会清  市卫生局副局长、副主治医师
  
  副组长:余万平  市畜牧局局长
  
  张方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治医师
  
  成  员:刘  雄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陈  斌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刘  军  市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科长
  
  徐  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曹  源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学安  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祝  鸿  市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畜牧师
  
  赵希华  市畜牧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主任、高级兽医师
  
  袁德年  市畜牧局科长、兽医师
  
  张忆群  市畜牧局兽医工作站站长、兽医师
  
  许结红  市动物检疫站站长、高级畜牧师
  
  张跃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科科长
  
  李  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科科长
  
  张继华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杨  俊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赵  兵  市一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郭  屏  市三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
  
  组  长:高传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向佐治  市民宗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鲁作忠  市人事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张爱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会计师
  
  成  员:彭国忠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晓林  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建设  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工程师
  
  斯  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级经济师
  
  张海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熊  杰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中教一级
  
  方扬帆  市科技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叶智安  市民宗局副局长、高级经济师
  
  李广钦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家庆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祯华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高级经济师
  
  丁绪欢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廷志  市移民局副局长、社会科学副研究员
  
  汪开甫  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
  
  袁  清  市物价局副局长、经济师
  
  陈义国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经济师
  
  周  晋  市人防办副主任
  
  鲍建国  市体育局副局长
  
  余汉江  市广播电视局(台)副局(台)长、高级经济师
  
  王明超  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高级政工师
  
  程锡勇  市档案局(馆)副局(馆)保管利用科科长、副研究馆员
  
  周林昌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经济师
  
  罗登才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高级工程师
  
  吴昌原  市财政局国际科科长、会计师
  
  侯  刚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谭秋耘  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科科长
  
  王亦武  市商务局内贸发展科科长、经济师
  
  毛  令  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佟晓林  建行三峡分行纪委书记、高级经济师
  
  田晓林  建行三峡分行个人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经济师
  
  刘卫萍  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统计师
  
  蔡  心  人保财险宜昌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政工师
  
  五、应急综合管理组
  
  组  长:江  心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副组长:杨尚聘  三峡日报社社长、高级编辑
  
  田  强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成  员:喻长炳  市委编办副主任、经济师
  
  王诗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幸  隆  市统计局副局长、高级统计师
  
  汪  敏  市委党校法学研究室主任、副教授
  
  卢家俊  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研究员
  
  刘学著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欧阳庆芳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谭开翠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张  芹  三峡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学系主任、副教授
  
  金  林  三峡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张国兵  三峡大学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任
  
  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咨询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建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附件:1.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
  
  2.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
  
  一、自然灾害组
  
  卞于华  王远成  彭正光  谢远静  翟中旭  杨香东
  
  李建新  万卫平  高红民  黄承斌  刘  丰  王代圣
  
  王小勇  靳  鹏  陈波平  何明琼  何卫平  罗剑琴
  
  曾新平  张传忠  李全家  耿照群  隋士元  许小成
  
  黄照先  肖德林  张国宝  金明信  朱文彬  喻承业
  
  陈立德  黄波林
  
  二、事故灾难组
  
  周龙(安监局)杨元艳  陈秀全  张兴前  钟安新  赵兴无
  
  刘侨华  吕林洪  胡毅刚  陈劲松  韩丽俊  曹  阳
  
  刘  健  徐罗军  陈向前  周龙(质监局)曾卫平  王志强
  
  肖明华  罗光富  陈志伟  安水源  徐曙光  章  明
  
  宋四新  黄  俊  胡满蓉  周旭芳  王  耿  吕林洪
  
  姜玉生  谭梦梨  丁志强  沈桂兰  马志超  王克秀
  
  鲁和平  袁余斌  赵奇志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
  
  马蓓蓓  杨小兵  黄家兵  徐  耘  魏顺和  张昌菊
  
  丁文柏  朱耀明  丁家望  赵东刚  张希洲  杜远立
  
  金桂兰  邱绍勤  杜德兵  周  斌  段砚方  叶  刚
  
  涂荣华  史大军  邴丁山  高国文  许小成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
  
  王子军  韩  峡  刘  涛  闫友森  位文月  杨向明
  
  王  俊  廖  定  朱会林  姚  斌  邹建荣  李  丹
  
  江书胜  毕德安  成  刚  汪应龙  姜朝云  蒋长德
  
  袁新民  陈云凤  黄若伟  蔡永新  陈三运  陈科基
  
  刘旭东  马  强  陈建华  王景海  向永宁  王强华
  
  李  翔
  
  五、应急综合管理组
  
  张国祥  曹孙志  赵贤武  孙智敏  周云久  潘林娜
  
  骆东平
  
  附件2:
  
  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规范和完善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应急管理专家是指在经市政府确认的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应急管理专家库中的成员(以下简称专家)。
  
  第三条  专家的聘任应根据《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过单位推荐,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考察初步确定人选,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审核,提出专家候选人,呈报市政府审定进行聘任。
  
  第四条  专家聘任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可以续聘和适时适当增补专家成员。若因专家不能适应应急工作需要,可按程序解聘。专家在受聘期间,严守保密守则,未经批准不得以专家咨询委员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专家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岗位或离开本市30日以上,需告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对本组专家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专家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与专家联络工作,加强与专家所在单位沟通。专家应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找得到、用得着”。市政府召开专家工作会议、组织专家集体活动或调研前,应通知专家所在单位,专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如有特殊情况,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直接通知专家本人,专家在接受任务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第七条  各专家组和专家应积极主动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主动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认真完成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出台,市政府领导要求征求专家意见的事项,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征求专家意见。重要问题可召开专家咨询会,当面听取意见。需要专家提出书面咨询意见,专家应当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市政府年度应急工作计划、年度应急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专家。对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应认真研究、吸纳,并及时向专家通报有关情况。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定期邀请专家进行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讲座。
  
  第十条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研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各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有关工作,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当年12月31日前,对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的工作评价以书面形式通报专家所在单位,作为专家所在单位本人全年工作情况的一项考核内容。
  
  主题词: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宜昌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 市检察院。省部属在宜各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0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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