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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17年“双创活动周”暨首届“创新创业项目·资本汇”总体活动方案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8-09 加入收藏
为广泛激发社会各界创新创业活力,深度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能,积极促成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生根,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活动主题“双创”促升级,壮大新动能二、组织机构宜昌市2017年“双创活动周”暨全市首届“创新创业项目·资本汇”活动由市政府主办,

  为广泛激发社会各界创新创业活力,深度挖掘社会资本投资潜能,积极促成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生根,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双创”促升级,壮大新动能

  二、组织机构

  宜昌市2017年“双创活动周”暨全市首届“创新创业项目·资本汇”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双创”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承办,市“双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简称市“双创”办)牵头负责日常事务。

  三、总体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7年8月至12月,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海选推荐(8月18日前,分两个渠道并列进行)

  1.县市区

  以乡(镇、街道)、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宜昌高新区各园区为单位,根据真实、自愿原则海选推荐“双创”项目及投资人,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双创”项目不少于5个,推荐投资人不少于3名。

  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组织对“双创”项目及投资人进行初审后向市“双创”办推荐参加市级复审。原则上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西陵区、宜昌高新区分别不少于50个“双创”项目和30名投资人;远安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伍家岗区、猇亭区分别不少于30个“双创”项目和20名投资人;兴山县、五峰自治县、点军区分别不少于20个“双创”项目和10名投资人。

  2.市直单位及单位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移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城建控股集团、市国投控股集团、市高投控股集团、市交旅集团、三峡大学、三峡职院等直接向市“双创”办推荐“双创”项目,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0个。

  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等组织推荐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人参加活动,原则上宜昌市各银行类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均参加活动,鼓励推荐市外投资人来宜参加活动。

  (二)市级复审(8月19日--8月25日)

  市“双创”办组织复审,对通过复审的双创项目团队及投资人发送活动邀请函。

  (三)培训展示(8月26日--9月14日)

  市“双创”办组织专家指导帮助创新创业项目完备工商注册、项目介绍、融资方案等资料,并通过媒体进行项目展示;组织与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沟通确认参加对接活动。

  (四)集中对接(9月15日--9月21日)

  举行“双创活动周”暨首届“创新创业项目·资本汇”集中对接活动(具体时间随全国活动时间同步调整)

  主要议程:1.开幕式

  2.每天一个行业主题对接会

  3.闭幕式暨集中意向签约仪式

  (五)跟踪落地(9月22日--12月31日)

  对于签约项目,市“双创”办、市招商局组织有关部门、地区和机构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大力促成资本和项目对接成功,项目落地生根。

  四、入选条件

  (一)创新创业项目入选条件

  1.项目申报人即实施人,包括以下两种形式:2012年8月31日以后在宜昌注册成立的公司法人,拟在宜昌注册公司开展双创项目的市内外自然人或机构等。项目团队成员应构成稳定、分工明确;

  2.项目主要在宜昌市境内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推荐高新技术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

  3.项目商业模式清晰,具有市场和技术可行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一般采用增加注册资本方式融资,应具有明确的股权融资需求方案。可同时搭配债权融资需求方案(需说明可抵质押物),债权融资额度不高于股权融资额度的二分之一。

  (二)投资人入选条件

  1.投资人包括宜昌市境内外专业创业投资机构、各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有较强实体经济投资能力的自然人,可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2.投资人有意愿投资于宜昌市创新创业项目,且能参加至少一个行业主题的对接活动;

  3.投资人社会信用良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并按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推荐和初审工作,分别于8月11日前和8月18日前向市“双创”办报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的文件和初审推荐表及汇总表;

  (二)直接推荐“双创”项目和投资人的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于8月18日前向市“双创”办提交初审推荐表格及汇总表格;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所推荐“双创”项目、投资人的情况和意愿,严禁弄虚作假、滥竽充数。对于项目质量不高、参与意愿不强,完不成推荐任务的,各地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市“双创”办说明情况;

  (四)由市“双创”办牵头,市“双创”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配合,梳理有关双创优惠政策,编制《宜昌市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汇编(2017年版)》,用于在集中对接等活动中宣传推介;

  (五)市招商局全程参与对接活动,精选、跟踪一批规模大、质量好的双创项目,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对接和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六)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三峡日报、三峡广电总台等市级媒体单位,安排对口记者集中报道各项活动。市“双创”办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方案策划及联络、报道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专项经费,由市“双创”办统筹用于活动有关开支,各级活动组织方不得向参与活动的项目单位及投资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市“双创”办在单位网站(http://www.ycdrc.gov.cn/)上开辟专栏,提供活动有关具体方案、表格、信息等;

  附件:
  1、创新创业项目预选推荐表

  2、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

  3、创新创业投资人预选推荐表

  4、创新创业投资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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