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11-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以及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宜昌五峰县于8月下旬开始,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文件,组织清理工作专班,并召开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以及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宜昌五峰县于8月下旬开始,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文件,组织清理工作专班,并召开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清理,主要对2010年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已进行过清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共有64个单位参加了此次清理,共清理文件525份,其中,县政府文件107份,乡镇及部门文件418份。

为强化责任落实,五峰将清理情况纳入2017年度政府目标责任制法治建设的考核内容。这次清理的方法是,按照“先理后清”的程序,首先查找确定需要清理的文件底数。在此基础上,理顺文件之间的关系,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各业务部门的清理范围,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应予修订和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说明,按统一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县政府法制办还专门制作印发了《待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指导全县的规范性清理工作。清理结束之后,五峰及时将清理工作总结上报,并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宜昌市五峰县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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