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司法局关于2015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和业务情况的通报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6-01-19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司法鉴定机构:为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管服务工作,市司法局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统计报表方式,对2015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业务等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司法鉴定机构情况目前,全市已通过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司法鉴定机构:

  为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管服务工作,市司法局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统计报表方式,对2015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业务等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情况

  目前,全市已通过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共30家。其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11家,经济鉴证等类别司法鉴定机构17家,综合类司法鉴定机构2家。业务范围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疾病、司法会计、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评估、残疾辅助器具、车辆安全技术司法鉴定等11个类别。

  按发起单位性质分:卫生部门发起组建13家,企业发起组建17家。

  按鉴定业务范围数量分:开展一项业务的25家,开展二项业务的3家,开展三项业务的2家。

  按鉴定机构规模分:5人以下的25家,6~10人的5家。

  二、司法鉴定人员情况

  目前,全市已通过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共135人,同比增加16人。

  按鉴定业务类别分: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53人,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7人,从事司法会计鉴定业务23人,从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业务3人,从事建筑工程设计鉴定业务3人,从事工程造价鉴定业务15人,从事资产评估鉴定业务24人,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业务9人,从事土地评估鉴定业务3人,从事残疾辅助器具鉴定业务3人,从事车辆安全技术鉴定业务4人。

  按学历情况分:专科学历66人,本科学历66人,硕士学历3人。

  按职称情况分:未评职称13人,初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0人,副高职称34人,正高职称36人。

  按年龄情况分: 30岁以下1人,31~50岁78人,51~60岁33人,61~70岁23人。

  按政治面貌情况分:中共党员63人,民主党派2人,无党派70人。

  三、司法鉴定业务情况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事项5629件,同比增加211件,增长3.9 %。其中,法医鉴定事项4832件,同比增加250件,增长5.5 %;经济鉴证等类别鉴定事项797件,同比减少39件,下降4.7%。

  按委托主体分:公检法部门委托1897件,律师事务所委托261件,企事业单位委托315件,个人委托3148件,其他主体委托8件。

  按鉴定业务类别分:法医临床鉴定4695件,法医精神疾病鉴定137件,司法会计鉴定16件,建筑工程设计鉴定20件,工程造价鉴定8件,房地产价格评估鉴定15件,资产评估鉴定14件,残疾辅助器具鉴定12件,车辆安全技术鉴定712件。

  四、其他相关情况

  司法鉴定文书用于诉讼活动1948件,其中涉及民事诉讼的鉴定1379件,涉及刑事诉讼的鉴定569件,用于非诉讼活动3681件。采信数5597件,平均采信率99.4 %。鉴定服务满意的5622件,满意率99.8%。人民法院委托鉴定297件,采信率99.7%。

  办理鉴定业务收费744.94万元, 同比增加55.54万元,增长8.05 %。缴纳税金32.54万元。

  司法鉴定援助113人次,减免收费7.86万元。

  法院通知出庭40人次,司法鉴定人出庭42人次。

  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135人次。其中,53名法医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全省法医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2016年,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认真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按照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求,扎实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为规范鉴定秩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全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附件:2015年度宜昌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事项数量

  宜昌市司法局

  2016年1月15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