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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司法行政系统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方案的解读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0-10 加入收藏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8号),现就《伍家岗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方案》(宜伍司发〔2020〕6号)解读如下: &n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8号),现就《伍家岗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方案》(宜伍司发〔2020〕6号)解读如下:

       一、背景
      营商环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不容小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我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以服务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企业改善发展环境提供助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区园区和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是组建专项团队,提高服务专业性;二是开展需求调研,提高服务精准性;三是开展送法上门,提高服务便捷性;四是开展法治体检,提高服务针对性;五是开展纠纷化解,提高服务保障性;六是形成产品体系,提高服务多样性。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伍家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领导小组;二是“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组织“惠企法律服务团队”轮流值班,接受法律咨询,详细了解、记录有关问题情况,及时给与解决。根据园区和企业的法律需求,及时协调安排相应专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对接,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三是“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在完成法律服务工作后,应在第3个工作日主动跟踪回访,就服务满意度、服务成效、是否还有其他需求等方面进行了解,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走深走实走细;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对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伍家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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