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栏目: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26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标语1、热烈祝贺《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贯彻实施《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开创依法治路新局面。3、认真贯彻落实路政条例,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4、推进路政条例宣贯,普及爱路护路知识。5、构建公路共治体系,共享公路发展成果。6、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1、热烈祝贺《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2、贯彻实施《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开创依法治路新局面。

  3、认真贯彻落实路政条例,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4、推进路政条例宣贯,普及爱路护路知识。

  5、构建公路共治体系,共享公路发展成果。

  6、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7、依法规范路政管理,有力推动公路事业科学发展。

  8、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力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加强依法治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0、爱路如爱家,关系你我他。

  11、爱护公路人人有责,损坏公路依法赔偿。

  12、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13、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

  14、坚持源头预防,重拳治理超限运输。

  15、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16、全面治理超限超载,保护路桥,关爱生命。

  17、依法保护路产,坚决维护路权。

  18、严禁擅自占用和挖掘公路。

  19、严禁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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