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03
[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的流向科技创新企业,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财政科技创新贷”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1〕8号)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牵头对《十堰市“财政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试行)》(十科联〔2021〕3号)进行了修订。, 前期,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召集市地方金融局、市担保集团、十堰农商行、邮储银行等单位对《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研学,结合我市科技创新贷工作实际,修订起草了《十堰市“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8月30日,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征求修改意见的函》。截止9月12日,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担保集团、建行十堰分行、农行十堰分行、湖北银行十堰分行、汉口银行十堰分行、十堰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十堰分行等分别反馈了修改意见建议。, 2022年9月15日,市科技局对各单位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均进行了吸纳调整,并与市财政局、市担保集团、银行等单位进行反复沟通,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9月26日,9月26日,市科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财政科技创新贷工作,审议了《管理办法》,会议原则同意该《管理办法》。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的流向科技创新企业,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财政科技创新贷”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1〕8号)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牵头对《十堰市“财政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试行)》(十科联〔2021〕3号)进行了修订。

前期,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召集市地方金融局、市担保集团、十堰农商行、邮储银行等单位对《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研学,结合我市科技创新贷工作实际,修订起草了《十堰市“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8月30日,市科技局印发了《关于征求<十堰市“科技创新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截止9月12日,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担保集团、建行十堰分行、农行十堰分行、湖北银行十堰分行、汉口银行十堰分行、十堰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十堰分行等分别反馈了修改意见建议。

2022年9月15日,市科技局对各单位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均进行了吸纳调整,并与市财政局、市担保集团、银行等单位进行反复沟通,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9月26日,9月26日,市科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财政科技创新贷工作,审议了《管理办法》,会议原则同意该《管理办法》。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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