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的通知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12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武政〔201857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根据《武汉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2016171),我局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设计集聚区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从事工业设计及相关产业链活动的产业园区(含园中园)或创新创业基地;

(二)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或基地建设、管理和运营;

(三)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快速成型、产品检测、展览展示、专业培训、产业对接等两项以上公共服务;

(四)园区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

(五)园区或基地引入工业设计机构或设计工作室10家以上,并占全部入驻企业的60%以上;

(六)公共服务平台每年为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不少于100家次;

(七)园区或基地规范运营一年以上。

以上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二、资金扶持标准及使用范围

符合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标准的园区或基地,一次性资助100万元,用于扶持快速成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展览展示中心、专业培训中心等服务于工业设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或基于互联网的线上工业设计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申报表》

(二)集聚区建设报告;

(三)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报告(附服务企业台帐);

(四)集聚区入驻企业名称及其楼宇地址、主要产品及服务一览表(附企业入驻证明材料);

(五)集聚区2020-2021年建设发展规划;

(六)集聚区建设布局图;

(七)集聚区实景照片(三张以上);

(八)园区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816日。各区经信部门负责在本区工商登记注册企业的申报,同时要求企业在729-813日期间登录“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119.97.200.101/Login.aspx)”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线上线下一并予以审核,于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报告和企业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送至对外经济合作处。

人:张文慧

联系电话:85316862 

电子邮箱:824384346@qq.com

 

附件:武汉市工业设计集聚区申报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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