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和《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年度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经前期各街乡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公示、街乡审核把关,现就各街乡调查上报享受2020-2021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家庭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区应急管理局防灾救灾科联系,联系电话:61009097。
黄陂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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