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民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总体情况
市民防办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武汉民防”网站除通过“动态要闻”板块及时发布民防政务信息,更多利用“政务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板块,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对于“双公示”、“三办”、“财务预决算”等市民关注的栏目,做到及时公开、应公开全公开。按要求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更新。
我办先后于8月参加了“行风连线”节目,以及市网上群工部“办理机构轮值在线”,对媒体及市民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和督促整改解决。“主任信箱”回复市民咨询36件,创近年来最高。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了机关财务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武汉民防”网站全年修改、发布全市民防系统政务信息241条,其他政府信息114条。我办受理“阳光信访”,网上信访投诉、咨询件共计5件;市长热线受理问题14件 ,“城市留言板”受理问题20件,“武汉民防”政务网受理问题36件,办结率均为100%。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人防车位产权、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等问题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及时进行回答、解释。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84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 | -1 | 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 | 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 | -2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1988388元 |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2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2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2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学习《条例》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力度需要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要提高。
2020年,我办将根据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按照重新梳理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信息,并适时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9年,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共领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0件、会办3件),全部按期办结。均公开了答复全文。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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