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至2013年2月10日,金桥大道三金潭立交左转匝道工程进行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路段施工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金潭立交F匝道(由金桥大道向三环线)禁止货车通行。
二、需通行施工路段的车辆,可绕行府河桥、刘店或后湖大道、塔子湖东路、盘龙立交等相关道路。
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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