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展会信息登记工作规程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武汉市展会信息登记工作规程

为及时掌握武汉市会展举办情况,全面提升会展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求,拟对在武汉市举办的展会活动,进行信息登记工作。

一、信息登记时间及范围

(一)信息登记实行自愿原则。须进行展会信息登记的单位,应在展会举办前,向登记部门提出展会信息登记申请。

(二)须申请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展会信息登记。

二、信息登记流程

(一)各申请单位按照需求,在武汉市商务局官网通知通告栏下载《武汉市展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请单位将填好的《武汉市展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以及其他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一并发送至登记部门邮箱(邮箱号为:hzb_wh@126.com)。

(三)经登记部门工作人员预审,提交材料齐全无误的单位,可按要求提交相应纸质申请材料;预审材料不足或有误的,将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完善,最终修改完善的申请材料必须在展会举办前提交,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信息登记规定的单位,将不予信息登记。

(四)登记部门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纸质材料后,将认真复核,并于展会开展前完成展会信息登记工作。

(五)已完成展会信息登记工作的展会项目,展会信息如发生变更,申请单位需在展会举办前向登记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提交变更后的展会信息登记材料,逾期或未提出变更申请的,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已完成展会信息登记工作的项目,登记部门将委托第三方评估审核机构,于展会举办期间进行现场评估审核工作,申请单位须按照第三方评估审核机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展会现场评估审核工作。

三、申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一)《武汉市展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附件);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主承办单位关系证明材料(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凡有党政机关挂名(主办、承办、协办、支持等)的展会,必须提供党政机关同意挂名的材料;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报批的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联系人登记授权书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申请单位作为会展信息登记证明,两份留存登记部门。


武汉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

咨询电话:027-8279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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