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05-01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912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

 

 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开展十大行动,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健全全民健康教育网络。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权威发布和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完善各级健康教育网络,在强化健全各级专业健康教育机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加大报纸、广播、电视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力度,机场、车站、码头等候车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健康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各有关部门。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深化全民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公民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健康科普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老年人、妇女儿童、职业人群等个性化健康教育活动,打造健康教育项目品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推动媒体开设健康类栏目,借助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等平台发布健康信息。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5%,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心理咨询开设率达到9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达到80%。到203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40%,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社区心理咨询试点纳入医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达到8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机构、队伍、经费等保障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配发健康教育读本,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配足配好体育、卫生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和评价标准。加快建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生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到2035年,建立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2%。(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引入单位文化建设,突出健康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健身操、健步走和健康自测方式。强化职业危害教育,普及职业防护知识,鼓励单位将职工健康素质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设健康学校,向病人及家属、居民普及健康知识。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素养学习测评,促进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各有关部门)

2.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科学膳食。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强化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组织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全区居民营养计划,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社区和健康食堂建设。到2030年,市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到2035年,市民健康饮食习惯基本形成,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协,各有关部门)

推进戒烟限酒。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着力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吸烟干预,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服务,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提高自愿戒烟率和戒烟成功率。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媒体发布烟草广告。加强饮酒与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对过度饮酒危害性的知晓率,提倡文明饮酒。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到2035年,力争降低到1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结合世界艾滋病日等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艾滋病、性病等的传播。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流入危害。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居民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建立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积极对吸毒在押人员进行戒毒药物治疗,加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提高吸毒人群管控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开展群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演练。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多形式推进群众自救互救体验设施建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自救互救设备和急救药品,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到2030年,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40%,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及设施,每个家庭至少配备1个医疗急救包。到2035年,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50%,全区主要公共场所均设有自救互救设备及药品,每个家庭均配备更趋方便和实用的医疗急救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各有关部门)

(二)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新建一批公共体育场馆,提升现有体育场馆功能。落实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两馆一场配套标准,推动普惠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小区体育配套设施,逐步构建“15分钟健身圈。加强公共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绿地与体育用地的功能复合。到2030年,实现公共体育设施以及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到2035年,力争实现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部门)

2.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按照三个一(一个常年活动阵地、一个品牌活动项目、一个稳定组织网络)的标准,推进体育运动协会建设。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市民加入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到2030年,每千人拥有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35年,各社区健身活动站(点)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3.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3.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发展具有东西湖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推动现代科技与体育融合。在各街道倡导每2年组织1次社区健身运动会,社区每年组织2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到2030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到2035年,达到2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4.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制定和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到2035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更趋优化,青少年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4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7%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5.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干预。倡导运动是良医的理念,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居民进行科学健身、合理健身,建立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数据库,到2030年,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35年,建立居民健身档案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改革行动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基层首诊率。探索建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深入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实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逐步构建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大力推进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2.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巩固和发展以区医院为龙头的区域医疗联合(共同)体。实行医防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和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全区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综合实力较强的将军路街卫生院、走马岭街中心卫生院升级为东西湖区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将区人民医院老院区改造为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整合疾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卫生计生执法、结核病防治等卫生健康工作职能。在居民集中的吴家山、金银湖等片区规划第二、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全面的基层医疗网络枢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武临开〔20186号)要求,重点支持妇产科、儿科、急诊、康复等领域专科建设,积极支持建设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大力推广基层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到2035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激励性的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支持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员队伍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较好实施。区级医院解决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与国家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实现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全覆盖。建成区级医疗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平台,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武临开〔20185号)要求,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提升内涵为重点,加快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疾病防控、精神卫生、妇幼健康、综合监督等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和升级。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能力建设,2020年前,区疾控中心完成迁建,并挂牌成立区职业病防治所,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健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防控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加强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耐多药肺结核筛查,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制策略,强化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疫情。到2030年,全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到2035年,以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5%,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5%,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以区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强化中医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规模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公立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儿科、中医妇科和中药房。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建立国医堂。加快社会办中医发展。到2030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达到0.8张以上,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达到0.6人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实现国医堂全覆盖,全区至少设立1家社会办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到2035年,所有公立医院设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儿科、中医妇科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诊疗总量的3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行动,打造区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推进中医药传承。实施中医药传承计划,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逐步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5.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型,加快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服务家庭发展转变。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新家庭行动计划。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引导市民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打造服务计生、人文计生、法治计生、智慧计生。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到203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到2035年,实现人人享有全面、优质的生育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四)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区妇幼保健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专科建设,加快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引进和培养,落实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大力倡导婚检,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实行产前免费筛查和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网络,提供生育全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妇女两癌筛查力度,提高早诊早治率。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服务。推进儿童保健服务,重视儿童早期发展。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到2035年,分别控制在8/10万以下、2.5‰以下、2.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健康养老政策,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引导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家庭和社区,增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能力。持续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资源整合将闲置低效的医疗床位转为养老护理型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将医疗业务交由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所有街道和社区接入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咨询服务便捷通道。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到2020年,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到203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维护残疾人健康。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为急性期及疑难重症患者提供康复治疗,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常规康复治疗,为疾病恢复期患者及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强化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成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格局,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信息预警和综合干预。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早期发现和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危险因素监测质量。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得到有效控制,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0%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0%左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5.强化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流入地、流出地的医保信息联通和服务衔接,保障流动人口就医权益。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开展暖在江城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等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五)健康保障安心行动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建立结构科学、分担合理、动态调整、稳定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加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衔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按人头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转诊备案制度,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到2035年,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医保体系。(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强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肿瘤患者等群体大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稳步扩大可诊、可治、可防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长期护理服务。探索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资金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实施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制度。到2020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面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35年,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5.落实贫困人群健康保障。开展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力度。综合考虑患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提升重大疾病保险承办水平,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慈善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实行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六)食品药品监管行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模式,建成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评估机制,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ISO22000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行餐饮服务痕迹化监管。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全区9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相关认证,标准化菜市场内100%设置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加强药品器械安全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制改革,实行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加强零售药店日常监管和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完善问题产品信息收集、分析及通报机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实现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全覆盖。到2030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100/百万人口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10/百万人口以上。到2035年,分别达到1200/百万人口以上、220/百万人口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以网络化建设为基础的医药连锁经营。健全药品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完善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覆盖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监管。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推进带量采购,鼓励联合采购。探索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推动医联体药品招采管理平台与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全覆盖,提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保障机制,保障儿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及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4.保障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完善日常监管巡查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解决市场存有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治理保健食品会销中存有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以及美容单位存有的自制产品行为。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加大抽检力度。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企业首负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

(七)职业健康保障行动

1.强化职业健康监管。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施高危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提高劳动者健康体检覆盖率。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监测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到203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发尘肺病报告率持续下降。到2035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意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8%,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各有关部门)

2.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广武汉市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提升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交通安全共治体系。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建成国道、省道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开展违法停车、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对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开展排查。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有关部门)

3.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制订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以老年人跌落伤害为重点,开展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和交通事故。健全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科学设置避难疏散场所,健全地下人防体系。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处理能力和保障能力。到2035年,建立各应急平台网络连通、协调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八)健康城市建设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强化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创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疾病危害。全面推进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家庭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创建,到2030年,各级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35%,到2035年达到4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建设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把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探索从国家卫生城市到健康城市的发展路径。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把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制定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发展规划,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加强监测和评价。实施以社区、单位和家庭为基础的健康细胞行动计划,到2030年,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示范单位。到2035年,全区健康村镇比例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九)健康环境发展行动

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拥抱蓝天计划。加强综合施策,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项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的综合整治。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基本消除内生原因产生的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四水共治计划。强化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加强对境内河流污染联防联治,深化推进河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地下水监管体系,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35年,总体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江城净土计划。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和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加强对农用地土壤的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无害处置计划。严格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机制,鼓励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无害、低害原材料。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开展老旧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到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总体消除生活垃圾简易处置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有关部门)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生态低碳宜居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构建绿道网络,建设复合型郊野公园和美丽乡村发展带。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实施水岸共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优化生态结构。加快建设滨水生态绿城,打造大湖+”生态模式,构建东西湖七湖生态水网,加快推进江湖相济,湖网相连。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2035年,分别有80%85%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

3.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构建重点地区、行业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特征污染物筛选和分析测试技术,开展环境污染状况、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调查。系统掌握主要环境污染物水平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与发展变化趋势,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到2030年,形成科学完善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到2035年,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机制趋于完善。(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十)健康产业创新行动

1.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加快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产业化。支持原研药、首仿药、新型制剂和高效、低毒、靶向、缓控释与纳米药物等新兴药物研发创新,加强疑难疾病、慢性病等新中药和新天然植物药研发,鼓励前沿生物技术药物落户发展。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推动医疗器械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便携式发展。加快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生物医药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

2.优化社会办医格局。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坚持社会办医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规模上等级、服务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对国际化医院引进和建设的科学规划,完善合作办医模式。到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0%以上。到2035年,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促进医疗与互联网、健身休闲、保健食品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搭建跨医院医疗健康服务共享平台,推广互联网在线医疗服务模式。探索数字医疗MALL”服务模式。发展休闲运动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汽车、马术、帆船、露营等时尚休闲项目,形成规模化休闲运动集聚区。加强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的申办和承办。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重点开发集运动休闲、竞赛表演为一体的体育旅游线路。鼓励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研发,引导体育消费。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支撑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战略谋划,统筹推进健康东西湖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把健康东西湖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区对相关部门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专项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目标,落实各项任务,推进行动计划实施。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各街道和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卫生与健康领域相关制度。落实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和落实财政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政策,并实现逐步增长。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对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补助事项,建立健全考核补助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社会效益,补助金额与考评结果密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我区西部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创新健康服务社会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加大健康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健康服务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捐款。鼓励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建立健康产业联盟,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健康产业发展渠道。(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高层次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造就一批医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处于远城区先进水平、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学领军型人才,形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加强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中青年医学人才。积极资助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进修,对涉及健康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家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加快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流入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编外顾问、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全面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病理、护理、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五)强化科技创新。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医研企结合,构建协同开放的医学科技创新网络,形成产、学、研、用良性互动。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以严重危害市民健康的疾病为重点,加强精准医学等技术研发,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控等疾病防治研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研发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支持医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诊疗装备等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到2035年,科技创新对医药工业增长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六)强化信息支撑。完善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推进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病历一本通、检验化验结果一单通。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引导合理就医。到2030年,实现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市级平台互通共享。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效、快速、畅通的健康医疗服务立体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交互,开展临床路径和病种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打造健康信息惠民新模式。开展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和行业监测,提高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利用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开展在线预约诊疗、电子处方延伸、云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电子健康卡的服务应用,推广健康武汉”APP,完善互联网+急救服务。建立全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影像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到2030年,远程医疗覆盖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并与省级协同对接。到2035年,基于互联网提供的健康医疗服务和远程医疗系统实现规范管理、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融合,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人工智能应用,实现健康管理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实现智能辅助诊断、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智能多学科会诊,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

(七)强化健康法治。贯彻卫生与健康法规,完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管理,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民健康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八)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建设健康东西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部署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东西湖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的普遍认知,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健康东西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卫生与健康、支持健康东西湖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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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19〕1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东政办〔201912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

 

 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开展十大行动,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健全全民健康教育网络。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权威发布和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完善各级健康教育网络,在强化健全各级专业健康教育机构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加大报纸、广播、电视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宣传力度,机场、车站、码头等候车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健康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各有关部门。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深化全民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公民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健康科普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老年人、妇女儿童、职业人群等个性化健康教育活动,打造健康教育项目品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推动媒体开设健康类栏目,借助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等平台发布健康信息。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5%,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心理咨询开设率达到9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达到80%。到203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40%,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社区心理咨询试点纳入医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达到8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机构、队伍、经费等保障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配发健康教育读本,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配足配好体育、卫生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和评价标准。加快建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生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到2035年,建立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2%。(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引入单位文化建设,突出健康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健身操、健步走和健康自测方式。强化职业危害教育,普及职业防护知识,鼓励单位将职工健康素质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设健康学校,向病人及家属、居民普及健康知识。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素养学习测评,促进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各有关部门)

2.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科学膳食。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强化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组织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制定并实施全区居民营养计划,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社区和健康食堂建设。到2030年,市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到2035年,市民健康饮食习惯基本形成,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协,各有关部门)

推进戒烟限酒。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着力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吸烟干预,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服务,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提高自愿戒烟率和戒烟成功率。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媒体发布烟草广告。加强饮酒与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对过度饮酒危害性的知晓率,提倡文明饮酒。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到2035年,力争降低到1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结合世界艾滋病日等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艾滋病、性病等的传播。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流入危害。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提高居民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建立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积极对吸毒在押人员进行戒毒药物治疗,加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提高吸毒人群管控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开展群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演练。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多形式推进群众自救互救体验设施建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自救互救设备和急救药品,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到2030年,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40%,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及设施,每个家庭至少配备1个医疗急救包。到2035年,市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50%,全区主要公共场所均设有自救互救设备及药品,每个家庭均配备更趋方便和实用的医疗急救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各有关部门)

(二)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新建一批公共体育场馆,提升现有体育场馆功能。落实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两馆一场配套标准,推动普惠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小区体育配套设施,逐步构建“15分钟健身圈。加强公共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绿地与体育用地的功能复合。到2030年,实现公共体育设施以及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到2035年,力争实现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部门)

2.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按照三个一(一个常年活动阵地、一个品牌活动项目、一个稳定组织网络)的标准,推进体育运动协会建设。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市民加入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有效监督和评估。到2030年,每千人拥有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35年,各社区健身活动站(点)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3.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3.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发展具有东西湖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推动现代科技与体育融合。在各街道倡导每2年组织1次社区健身运动会,社区每年组织2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到2030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到2035年,达到2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4.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推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制定和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到2035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更趋优化,青少年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4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7%以上。(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5.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干预。倡导运动是良医的理念,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居民进行科学健身、合理健身,建立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数据库,到2030年,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35年,建立居民健身档案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改革行动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基层首诊率。探索建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深入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实行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逐步构建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大力推进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2.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巩固和发展以区医院为龙头的区域医疗联合(共同)体。实行医防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和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全区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综合实力较强的将军路街卫生院、走马岭街中心卫生院升级为东西湖区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将区人民医院老院区改造为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整合疾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卫生计生执法、结核病防治等卫生健康工作职能。在居民集中的吴家山、金银湖等片区规划第二、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全面的基层医疗网络枢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3.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武临开〔20186号)要求,重点支持妇产科、儿科、急诊、康复等领域专科建设,积极支持建设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大力推广基层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到2035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激励性的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支持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员队伍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较好实施。区级医院解决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与国家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实现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全覆盖。建成区级医疗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平台,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武临开〔20185号)要求,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提升内涵为重点,加快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疾病防控、精神卫生、妇幼健康、综合监督等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和升级。加强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能力建设,2020年前,区疾控中心完成迁建,并挂牌成立区职业病防治所,区疾控中心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健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防控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加强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耐多药肺结核筛查,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制策略,强化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疫情。到2030年,全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到2035年,以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5%,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5%,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健全以区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强化中医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规模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公立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儿科、中医妇科和中药房。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建立国医堂。加快社会办中医发展。到2030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达到0.8张以上,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达到0.6人以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实现国医堂全覆盖,全区至少设立1家社会办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到2035年,所有公立医院设有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中医儿科、中医妇科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诊疗总量的3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行动,打造区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推进中医药传承。实施中医药传承计划,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逐步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5.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型,加快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服务家庭发展转变。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开展新家庭行动计划。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引导市民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打造服务计生、人文计生、法治计生、智慧计生。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到203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到2035年,实现人人享有全面、优质的生育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四)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1.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区妇幼保健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专科建设,加快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引进和培养,落实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大力倡导婚检,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实行产前免费筛查和诊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网络,提供生育全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妇女两癌筛查力度,提高早诊早治率。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服务。推进儿童保健服务,重视儿童早期发展。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3.5‰以下。到2035年,分别控制在8/10万以下、2.5‰以下、2.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健康养老政策,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引导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家庭和社区,增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能力。持续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资源整合将闲置低效的医疗床位转为养老护理型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将医疗业务交由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所有街道和社区接入互联网+养老云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咨询服务便捷通道。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到2020年,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到203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维护残疾人健康。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为急性期及疑难重症患者提供康复治疗,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常规康复治疗,为疾病恢复期患者及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加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强化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成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格局,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信息预警和综合干预。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早期发现和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危险因素监测质量。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到203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得到有效控制,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0%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0%左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5.强化流动人口健康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流入地、流出地的医保信息联通和服务衔接,保障流动人口就医权益。持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开展暖在江城新市民健康城市行等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五)健康保障安心行动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建立结构科学、分担合理、动态调整、稳定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加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衔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按人头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转诊备案制度,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到2035年,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医保体系。(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强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肿瘤患者等群体大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稳步扩大可诊、可治、可防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长期护理服务。探索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资金的社会保险制度,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实施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制度。到2020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面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35年,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日益完善。(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4.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促进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5.落实贫困人群健康保障。开展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力度。综合考虑患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提升重大疾病保险承办水平,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慈善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实行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六)食品药品监管行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模式,建成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评估机制,建立全程追溯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ISO22000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行餐饮服务痕迹化监管。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全区9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相关认证,标准化菜市场内100%设置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加强药品器械安全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制改革,实行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加强零售药店日常监管和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完善问题产品信息收集、分析及通报机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实现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全覆盖。到2030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100/百万人口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10/百万人口以上。到2035年,分别达到1200/百万人口以上、220/百万人口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以网络化建设为基础的医药连锁经营。健全药品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完善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覆盖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监管。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推进带量采购,鼓励联合采购。探索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推动医联体药品招采管理平台与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全覆盖,提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保障机制,保障儿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及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4.保障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完善日常监管巡查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解决市场存有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治理保健食品会销中存有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以及美容单位存有的自制产品行为。加强安全风险监测,加大抽检力度。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企业首负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

(七)职业健康保障行动

1.强化职业健康监管。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逐步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施高危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提高劳动者健康体检覆盖率。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监测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到203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发尘肺病报告率持续下降。到2035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意识,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8%,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各有关部门)

2.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广武汉市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提升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交通安全共治体系。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建成国道、省道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完善工程建设交通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占道施工,开展违法停车、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对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开展排查。完善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有关部门)

3.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制订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以老年人跌落伤害为重点,开展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和交通事故。健全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科学设置避难疏散场所,健全地下人防体系。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水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处理能力和保障能力。到2035年,建立各应急平台网络连通、协调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八)健康城市建设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强化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创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疾病危害。全面推进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家庭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创建,到2030年,各级卫生乡镇创建比例达到35%,到2035年达到4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2.建设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把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探索从国家卫生城市到健康城市的发展路径。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把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制定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发展规划,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加强监测和评价。实施以社区、单位和家庭为基础的健康细胞行动计划,到2030年,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示范单位。到2035年,全区健康村镇比例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九)健康环境发展行动

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拥抱蓝天计划。加强综合施策,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重点区域、领域和行业的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项目,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的综合整治。积极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基本消除内生原因产生的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四水共治计划。强化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加强对境内河流污染联防联治,深化推进河道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地下水监管体系,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35年,总体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江城净土计划。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和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加强对农用地土壤的分类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部门)

实施无害处置计划。严格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机制,鼓励企业使用无毒、低毒或无害、低害原材料。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开展老旧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到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总体消除生活垃圾简易处置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有关部门)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生态低碳宜居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构建绿道网络,建设复合型郊野公园和美丽乡村发展带。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彰显滨江滨湖生态特色,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实施水岸共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优化生态结构。加快建设滨水生态绿城,打造大湖+”生态模式,构建东西湖七湖生态水网,加快推进江湖相济,湖网相连。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2035年,分别有80%85%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

3.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构建重点地区、行业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特征污染物筛选和分析测试技术,开展环境污染状况、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调查。系统掌握主要环境污染物水平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与发展变化趋势,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到2030年,形成科学完善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到2035年,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机制趋于完善。(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十)健康产业创新行动

1.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产品研发,加快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产业化。支持原研药、首仿药、新型制剂和高效、低毒、靶向、缓控释与纳米药物等新兴药物研发创新,加强疑难疾病、慢性病等新中药和新天然植物药研发,鼓励前沿生物技术药物落户发展。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推动医疗器械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便携式发展。加快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生物医药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

2.优化社会办医格局。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坚持社会办医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规模上等级、服务上档次、质量上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对国际化医院引进和建设的科学规划,完善合作办医模式。到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0%以上。到2035年,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3.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促进医疗与互联网、健身休闲、保健食品融合。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搭建跨医院医疗健康服务共享平台,推广互联网在线医疗服务模式。探索数字医疗MALL”服务模式。发展休闲运动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汽车、马术、帆船、露营等时尚休闲项目,形成规模化休闲运动集聚区。加强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的申办和承办。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重点开发集运动休闲、竞赛表演为一体的体育旅游线路。鼓励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研发,引导体育消费。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支撑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战略谋划,统筹推进健康东西湖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把健康东西湖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区对相关部门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专项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目标,落实各项任务,推进行动计划实施。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各街道和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卫生与健康领域相关制度。落实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和落实财政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政策,并实现逐步增长。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对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补助事项,建立健全考核补助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社会效益,补助金额与考评结果密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我区西部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创新健康服务社会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加大健康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健康服务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捐款。鼓励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建立健康产业联盟,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健康产业发展渠道。(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高层次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造就一批医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处于远城区先进水平、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学领军型人才,形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加强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中青年医学人才。积极资助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进修,对涉及健康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家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加快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流入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编外顾问、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全面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病理、护理、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

(五)强化科技创新。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医研企结合,构建协同开放的医学科技创新网络,形成产、学、研、用良性互动。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以严重危害市民健康的疾病为重点,加强精准医学等技术研发,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控等疾病防治研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研发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支持医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诊疗装备等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到2035年,科技创新对医药工业增长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稳步提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六)强化信息支撑。完善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推进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病历一本通、检验化验结果一单通。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引导合理就医。到2030年,实现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市级平台互通共享。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效、快速、畅通的健康医疗服务立体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交互,开展临床路径和病种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水平,打造健康信息惠民新模式。开展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和行业监测,提高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利用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开展在线预约诊疗、电子处方延伸、云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电子健康卡的服务应用,推广健康武汉”APP,完善互联网+急救服务。建立全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影像中心,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到2030年,远程医疗覆盖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并与省级协同对接。到2035年,基于互联网提供的健康医疗服务和远程医疗系统实现规范管理、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

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融合,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人工智能应用,实现健康管理从点状监测向连续监测、从短流程管理向长流程管理转变,实现智能辅助诊断、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智能多学科会诊,建立快速精准的智能医疗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

(七)强化健康法治。贯彻卫生与健康法规,完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管理,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民健康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八)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建设健康东西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部署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东西湖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的普遍认知,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健康东西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卫生与健康、支持健康东西湖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部门)


查看源文件:

东政办〔2019〕1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东西湖2035”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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