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交叉检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交叉检查的通知

黄陂区住建局,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城建局:

 为确保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实现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经研究,11月上旬之前组织开展对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各区2018年任务完成情况、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完成情况、贫困户已脱贫仍住危房及年度全部农户危改台帐建立情况、档案资料建立和信息录入情况、区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含分类补助情况)、已竣工户验收程序及资金拨付情况、往年审计或纪检部门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一)每区抽查20户危改农户(其中10户抽查对象由检查组在住建部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其余10户抽查对象由检查组随机走访)

 (二)交叉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

 (三)检查重点:

 1.2018年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了解任务是否下达到街乡镇,开工、竣工、资金拨付各多少,信息录入情况等。

 2.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完成情况及2018年危改对象台帐建立情况,重点查看建档立卡户以及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危房总存量的到人、到户信息是否统计完成并报扶贫、民政、残联共同确认,是否已经全部完成,是否录入到住建部信息系统。

 3.农村危房改造查缺补漏、贫困户已脱贫仍住危房的排查整治情况。

 4.档案资料建立和信息录入情况,重点检查一户一档的纸质档案是否建立,现场抽查比对档案信息是否准确(随机走访的抽查对象的信息不在计划内的,亦按照附表2逐项登记),危改户信息录入到住建部信息系统情况等。

 5.区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及时落实、足额安排,是否采取分类补助措施。

 6.任务已竣工户的资金拨付情况,重点检查危房改造任务竣工后,区组织验收程序是否到位,补助资金是否按时由财政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农户是否收到足额的补助资金等(统建户的检查是否签订三方协议,补助资金拨付是否到达协议账户)。

 7.往年审计或纪检部门通报、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至2018年10月,已完成整改的、正在整改的情况及疑似问题的排查记录。

 8.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补助对象是否准确,改造后的住房是否竣工、改造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补助资金是否拨付到户(统建户的检查是否签订三方协议,补助资金拨付是否到达协议账户),比对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

 三、检查时间:10月29日至11月9日。

 四、有关要求

 1.交叉检查分4个组(附件1),由区建设部门组织或抽调人员2-3人组成,检查组负责协调检查事宜,各区收到通知后2日内将检查人员名单报市城建委村镇办。

 2.请各检查组认真准备,配齐人员,具体检查日程由检查组与被检查区协商确定,检查工作在11月9日之前完成,11月14日之前根据检查的8项重点内容,向市城建委提交检查报告、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附件2)。

 3.入户检查要对照名单现场逐户、逐项检查(随机走访的抽查对象的信息按照附表2登记),并认真填写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4.各区要高度重视这次农村危房改造交叉检查工作,认真执行检查任务并做好接受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和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做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对检查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5.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得接受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安排等。检查组成员交通、用餐等安排,由各区自行安排解决。

 联系人:市城建委村镇办  阎勇 电话:027-83330807

 

 附件:1.检查组及被检查区安排表

    2.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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