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区教育局:

为积极推进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建设,现将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建设计划分解下达到各相关区(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如下:

一、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各区上报的20142018全面改薄规划和通过省级评审的全面改薄中期调整规划是我市分年度组织实施建设的法定依据,各区必须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坚持按规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是我市补农村教育发展的短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推进。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2017全面改薄建设计划。

三、保障资金投入。区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全面改薄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财政投入。在遵循各项资金适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使用中央、省、市补助和地方相关资金,在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使用在同一项目上。

四、坚持建设标准。对照《湖北省全面改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经费测算标准》,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建设,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洗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各区不得超标准,搞豪华建设,也不得改变规划搞大规模新建项目。

五、严格项目管理。各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依法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要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阳光操作。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把竣工决算和验收关口,及时申请财务决算审计和项目综合验收,及时移交固定资产。

六、加强资料管理。各区要加强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收集、整理验收评定资料。各区要完善好以前建设的每个项目的工作台账和建设档案。今年的每个改薄学校的改薄项目要在每个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台账了解各区相关工作情况。

七、按时报送进展信息双月报是加强全面改薄项目管理,及时掌握各区工作进度的重要手段,各区应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各区应进一步明确双月报审核人和填报人职责,并保持填报人员稳定性。填报人员要加强日常数据整理,及时关注QQ群最新消息,按时上报数据。各区除按省要求报双月报外,每月应按市级重大项目报进度的要求向市教育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

1.2017年武汉市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建设计划表

2.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项目工作台账表

 

 

 

                                     武汉市教育局

2017321

 

附件.rar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