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三期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3-06-03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三期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

工 作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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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37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全市反腐倡廉暨深化治庸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35日,市治庸问责优化办在市民之家召开市区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市信息产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区政府(开发区)分管领导,各区监察局局长,政务中心、信息中心主任,入驻市民之家市直各单位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审批处长、信息处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监察局副局长毛卉主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涛安排部署市区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辉、市信产办主任黄长清在会上讲话,现将刘志辉同志的讲话予以刊发,供参考学习。

 

刘志辉同志在市区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和

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市区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工作。这项工作已列入了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治庸问责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纳入到了市委、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市委书记阮成发同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同志,常务副市长贾耀斌同志对加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每次来市中心视察都要亲自过问工作进展,并做出具体指示。为贯彻落实好阮书记、车书记、贾市长的指示精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产办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等相关前期工作,完成了建设区级统一平台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建设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办理了项目立项手续。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还专门以市治庸问责办文件印发了通知,今天又在这里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刚才,江岸区作为区级统一平台建设的试点单位交流了经验,李涛同志、长清同志部署了工作任务,希望各区、市直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下面,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同志的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勇于担当,把市区统一平台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2012年,在市治庸问责办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依托市电子政务专网,以“数据整合”的顶层设计理念,按照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的建设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建成了涵盖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市证照共享比对信息服务系统、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市级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体系(以下简称市级统一平台)。市级统一平台的建成,是我市近年来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电子政务的发展,巩固和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提高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具体讲:一是首次实现了与垂管部门业务系统的成功对接。在省纪委的大力支持下,与质监、国税等8个审批系统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里的部门实现了数据对接,45个市直部门横向之间实现了信息共享,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性作用。二是初步建立起了全市行政审批共享证照库。全市45个市直部门的339个事项全部在市级平台集中办理,目前,已有39个市直部门总计35万条审批业务信息,36个市直部门90种核心证照的370万条信息交换到市民之家证照共享比对数据库。三是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统一平台的成功使用,减少了企业和市民重复提交信息次数,大大降低了窗口工作人员在部门系统和中心系统之间“二次录入”的工作量,市中心窗口与部门后台管理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更为顺畅,提高了办事效率和部门信息化水平。目前入驻市民之家的各部门已通过该系统,办理审批事项356887件次,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每笔办件进行了实时监察,对20131月份的办件进行电子监察绩效测评排名。四是巩固了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的成果。目前,入驻市中心的426项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系统进行办理,工业、服务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新流程涉及的21个部门、11个阶段、46个审批环节,全部配置到市级统一平台中。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从先进城市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经验和我们自己的探索和实践来看,一个城市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化水平的高低,要想实现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优政务服务发展环境和建设全国一流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必须要有全国一流的审批服务平台作为支撑,必须要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市中心与市直部门之间、区中心与区直部门之间、市直部门与区直部门之间建立起“两横两纵”的审批业务信息系统构架,真正实现审批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尽管我市的市级统一平台已经建成,但是从四个多月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其发挥的作用和产生的效果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市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区政务中心原有审批和监察系统于2007年建成启用,其业务功能无法适应市级统一平台的要求,无法满足区内协同并联事项的办理,无法实现对垂直管理系统数据对接,也无法按照新的审批事项和新的监察规则开展电子监察,由于缺少区级审批平台的支撑,市级统一审批平台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目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新流程,新流程涉及的审批部门都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审批窗口,但要真正实现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没有一个跨部门、跨层级和市区联动的审批平台作为支撑,新流程在减程序、减时限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将无法实现。解决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建设好区级统一平台,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因此,各区和市直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和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打造全国一流的投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出发,从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全国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这个目标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进区级统一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勇于担当,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二、找准着力点,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建设区级统一平台不仅仅是简单的将市级统一平台向15个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延伸,而是要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建立起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加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区直部门之间审批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的全面对接,进一步夯实我市电子政务的基础,推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长远发展。

一是要对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和标准化配置。各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第221号令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布的三大新流程,对已公布的审批事项和流程进行再次清理确认,凡是市里已决定取消的事项各区要一律取消;凡是市里已明确下放、委托到区里的事项,市直部门一定要下放和委托到位;凡是区里制定的流程和市里不一致的地方,严格按照市里的流程执行,若确需修改流程的,要报经市治庸问责办同意后方可配置到系统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各区、市直单位、技术公司将审查后的审批流程、事项时限、申请材料、申请表单等相关信息配置到区级统一平台中,按同一标准将清理优化后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全部进行固化,切实做到市、区两级审批事项名称统一、办理流程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审批条件统一、办理时限统一。 

二是要高质量地完成网络及硬件改造。2012年市级统一平台的建设,创新了我市电子政务的应用模式,从网络安全、大厅管理、数据与专网部门对接等因素出发,将审批业务系统建立在武汉电子政务专网上,与2007年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审批业务系统建立在武汉电子政务外网上有了较大的改进。为高质量地完成好这项工作,各区政府要组织对区级政务中心的政务专网进行改造,实现与市政务中心的网络互通。同时,各区要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关硬件设施,确保区级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是要实现市区统一平台的无缝对接。按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市区联动的要求,市直部门审批业务系统要与区级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无缝对接。审批系统在市级统一平台的环保、民政、水务等部门,要组织区级对应部门将区级审批业务与区级平台对接,并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接口开发方式与市级平台联通的公安、工商、质监等市直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区政府做好接口开发工作。各区政府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区级部门完成接口开发、编码配置和技术改造工作。

三、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区级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专业技术性强,并且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和相关区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搞好统筹协调,及时指导和推动各项建设工作。各相关市直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审批业务处室、信息中心、监察室为成员的专班。各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分工,并且明确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报市中心备案。市工作专班要加强与各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要多深入下去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项目推进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二是要建立保障措施。区级统一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各项配套保障措施提供保障。市信息产业办要指导各区(开发区)完成区级政务专网的改造及调试工作;市财政部门要为市级平台加固和升级提供经费保障;各区政府要为区级平台的网络改造和硬件配置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要制定新、旧系统更换期间的相关预案,保证中心窗口对外服务工作不受影响;市政务中心要负责组织系统的测试、培训、应用工作。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对各区(开发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凡是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区(开发区),区委、区政府要向市监察局写出情况说明,如果是因为相关市直部门没有配合导致工作无法完成的,要有向相关市直部门发出的请求配合工作的函件,发了函件,市直部门不配合的,追究市直部门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没有发函件又没有完成的,追究区政府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这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希望大家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全国最优的发展环境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报: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领导。

:各区(开发区)纪委、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单位。

 

 

 

 

 

 

 

  

 编  稿:鲁超芳                 稿:钱               共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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