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街白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的批复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08-12-22
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街白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和平街白马社区居民委会更名的请示》(洪民文[2008]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和平街白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为“和平街白马洲社区居民委员会”。

  此复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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