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期——全市再生资源无证站点及流动回收专项整治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12-17
第59期——全市再生资源无证站点及流动回收专项整治工作

12月16日上午,市供销社召开全市再生资源无证站点及流动回收专项整治工作部会,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市供销社副主任蔡文全主持会议并做动员部署,市供销社主任许甫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文全指出,专项整治工作是巩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需要,也是促进和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整体形象的需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分类回收模式,树立规范经营、文明运转的良好形象,促进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他强调,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三个取缔、三个规范、三个保证”,即沿街叫买叫卖废品行为无证回收站点和禁设区域站点必须取缔站点手续、回收行为和站点卫生必须规范居民有便利交投废旧物资站点、回收哥有合法经营场所和新开发小区有回收站点必须保证。
许甫林对前期“双创”工作,开展全市创卫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仍然存在着点多分散、乱堆乱放、无证经营等顽疾,加强回收站点规范管理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必须坚持不懈,把集中整治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打好回收站点规范管理的持久战和攻坚战,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许甫林要求,各区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回收站点整治及规范化管理作为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回收站点整治领导责任制,完善责任人、时限、工作标准、效能监督“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诿、行动不力的,严肃追责。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各区要成立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加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系,通力合作,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特别是加大“回收哥”的推广宣传,以“互联网+回收哥”的方式改造传统回收站点经营模式,实现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他希望,在新形势下,再生资源行业能够借助互联网的东风,实现传统回收方式与现代交易模式的融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市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委、工商局、创卫办有关负责人,各区回收行业管理部门、格林美回收哥武汉总部、市直有关再生资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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