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3.7)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3.7)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1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厨上鲜食品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2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1万元,罚没款合计1.0004万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的调味料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缺乏对GB2760的学习,认为调味料酒中可以适量添加苯甲酸钠。对此,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开展现场培训,加强对GB2760的学习;2、设立专人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全员品质意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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