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各农业企业:

根据《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武农〔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研究,今年将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电商)、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申报数量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刘传书;联系电话:65683312;邮箱:whxccyfz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一)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企业纸质申报书1份;

(三)汇总后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企业简介、产业化情况介绍电子版,企业申报书扫描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要把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好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重点推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科技开发能力强、现代化经营程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

(二)严格把关。各区要认真把握《管理办法》的条件标准要求,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三)杜绝虚假。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一、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自愿参加申报的请示。

示例:   

关于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请示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我公司位于武汉市xx区,主营业务为xxx及xxx等,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条件,现自愿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申请

xxx公司

2023年x月x日


二、2023年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见excel表)。

三、企业简介500字左右。

(一)企业名称;

(二)成立时间、注册地;

(三)主营业务(产品);

(四)2022年销售收入(交易额),利润;2021年销售收入(交易额),利润;

(五)企业或产品品牌,科技成果,获得荣誉;

(六)董事长姓名,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企业地址。

四、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2000字左右。

(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情况;

(三)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进行详细说明)及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情况;

(四)项目投资与技改、产品研发与成果应用、产业链打造、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安全管控与品牌创建、国内外市场开拓与电子商务等情况。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相关会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七、企业资信证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2021年和2022年企业信用报告。

八、企业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区级(含)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2021年和2022年企业无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

九、企业纳税情况证明。税务部门查询的纳税信用等级,2021年和2022年企业纳税等级需为B级以上(A级以上优先)。

十、联农带农情况证明。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区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带动本地产业和农户(直接或间接带动2000户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能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名牌产品、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企业提供申报书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制件,需使用原件复印,应在复印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且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材料请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2023年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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