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052022003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关于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第4201052022003号】
发布时间:2023-02-27

以下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序号 违法时间 车辆号牌 车辆所有人 车辆类型 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委托停车场
1  2022-03-08 09:32: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010262 汉阳明成停车场
2  2018-06-19 15:40:00 机动车/轻型载货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3  2018-06-01 15:42: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4  2022-05-20 09:45: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5  2018-06-19 14:06: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6  2018-06-01 16:39: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7  2018-06-20 15:39:00 机动车/小型载客汽车 汉阳明成停车场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凭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汉阳区交通大队

2023年2月27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