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9-10-29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东政发〔2019〕6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批复>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19〕176号),《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成果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为规范土地价格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予以公布,自2019年10月26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东西湖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2.东西湖区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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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9〕6号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批复>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19〕176号),《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成果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为规范土地价格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予以公布,自2019年10月26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东西湖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2.东西湖区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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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批复>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19〕176号),《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成果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为规范土地价格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东西湖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予以公布,自2019年10月26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东西湖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2.东西湖区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8)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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