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化工区)街道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09
青山区(化工区)街道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7号),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根据武汉市《区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结合青山区(化工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办法》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出台,主要包括责任主体、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十二条。

通过《考核办法》,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对于问题突出或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地方,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核办法》主要特点

《考核办法》围绕突出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的基本要求,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明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第一责任人为主要负责同志,确保耕地保护能够有效落实。二是明确了耕地保有量等七项考核内容,其中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强制性约束指标。三是优化了考核程序,《考核办法》更易于执行。四是制定了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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