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3-10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现就《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青政办〔2023〕3号)(以下简称《预案》)作以下解读:

一、修订《预案》的必要性

2019年12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实施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该预案在我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中起到关键保障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机构和职责的变化,以及《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函〔2021〕1号)和《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政办〔2021〕73号)的印发实施,2019年版《预案》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政府为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在2019年版《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由其它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为主要处置目标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周边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可能波及本区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区应急指挥部配合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处置、应急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港东水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武汉市青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青山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武汉化工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武汉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若发生冲突,以《武汉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主。

四、修编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采纳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预案》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整和补充。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结构与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与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惩与责任追究、附则”等8个部分组成。

(一)总则,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要求、事件分级和预案体系等内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部门职能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整更新。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重新调整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本预案将现场应急工作组划分为7个工作小组,分别指定了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明确了主要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主要包括预防、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负责信息接收、处理、报告和监控的事件类型,以及风险预防措施和职责;划分了预警分级,明确各级预警的发布主体以及预警行动,补充了预警等级调整和解除的条件;明确不同预警等级对应的信息通报的内容、机制和时限要求,新增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追责。

(四)应急响应与终止,进一步细化了分级响应启动、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措施和响应终止的具体要求。

(五)后期处置,规范了总结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责任追究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后期处置的工作流程。

(六)应急保障,通过细化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通信保障、气象服务保障、保险制度、应急准备10个方面的保障内容,更全面充分的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应急保障需求,结合目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技术和形势,完善应急保障工作部署。

(七)奖励与处罚,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了解释,并明确了预案管理、培训与演练、预案实施的相关要求。

五、本《预案》的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3年2月4日起施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0日印发的《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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